“人皮面具”的监管漏洞该补了
来源: 红网 作者:尤雪玲 时间:2013-12-03 09:48
一张“人皮面具”可以让你瞬间“变脸”。近来,我国警方破获的多起案件显示,原本用来娱乐消遣的“人皮面具”屡次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干扰破案的一种手段。记者调查发现,这类假面具产品在互联网上销售火爆,与其配套的化装教程也唾手可得。按照现行法规,包含犯罪风险的“人皮面具”只属于玩具范畴。(12月2日《北京晨报》)
“人皮面具”在几年前就已悄然兴起,当时这些形状各异的面具多是供人们在化装舞会或万圣节娱乐之用,而近一两年,“人皮面具”却被不法分子作为犯罪道具,通过“易容”改变自己,以提高作案成功率。
一张“人皮面具”由最初的娱乐到如今成为犯罪道具,“人皮面具”依然在网上叫卖,如此的从生产到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的确让人担忧。
据悉,仅今年就发生多起“易容”盗窃、抢劫、强奸犯罪的案件。例如,2月份,广州荔湾一男子入室盗窃价值百万元的首饰,事后戴“人皮面具”潜逃,警方循线追踪半个多月连续“扑空”,后设计才将其抓获。
频发的“易容”案件并没有影响“人皮面具”的销售,并没有引起监管部门的警惕。有人说“人皮面具”属于玩具范畴,而我国禁止销售的玩具只有两种:具有杀伤力的枪支弹药和威胁人体健康的玩具。由此说来,“人皮面具”的销售并没有超出法定售卖范围。
据了解,在日本,“人皮面具”被质疑会被不良之徒用于犯罪,因此网民评论这个产品是一个愚蠢的发明。而在美国的很多州规定,公共场合禁止戴面具,加州刑法典第182-第185条甚至明确规定了:为实施犯罪或逃脱犯罪的指控而佩戴面具,除了实施的犯罪以外,还构成一条单独的轻罪,叫“佩戴面具罪”。同样,在澳大利亚,佩戴面具也属于非法行为。而我们国家的法律在对待“人皮面具”方面,不但没有禁止,而且竟然说它的销售属于玩具范畴,没有超出法定售卖范围。
制度、法规都是人定的,不是一承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的,面对频发的“人皮面具”案件,监管人员是不是应该提高警惕了,“人皮面具”的监管漏洞该补了,我们的法定售卖范围是不是也应该修改了。
“人皮面具”在几年前就已悄然兴起,当时这些形状各异的面具多是供人们在化装舞会或万圣节娱乐之用,而近一两年,“人皮面具”却被不法分子作为犯罪道具,通过“易容”改变自己,以提高作案成功率。
一张“人皮面具”由最初的娱乐到如今成为犯罪道具,“人皮面具”依然在网上叫卖,如此的从生产到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的确让人担忧。
据悉,仅今年就发生多起“易容”盗窃、抢劫、强奸犯罪的案件。例如,2月份,广州荔湾一男子入室盗窃价值百万元的首饰,事后戴“人皮面具”潜逃,警方循线追踪半个多月连续“扑空”,后设计才将其抓获。
频发的“易容”案件并没有影响“人皮面具”的销售,并没有引起监管部门的警惕。有人说“人皮面具”属于玩具范畴,而我国禁止销售的玩具只有两种:具有杀伤力的枪支弹药和威胁人体健康的玩具。由此说来,“人皮面具”的销售并没有超出法定售卖范围。
据了解,在日本,“人皮面具”被质疑会被不良之徒用于犯罪,因此网民评论这个产品是一个愚蠢的发明。而在美国的很多州规定,公共场合禁止戴面具,加州刑法典第182-第185条甚至明确规定了:为实施犯罪或逃脱犯罪的指控而佩戴面具,除了实施的犯罪以外,还构成一条单独的轻罪,叫“佩戴面具罪”。同样,在澳大利亚,佩戴面具也属于非法行为。而我们国家的法律在对待“人皮面具”方面,不但没有禁止,而且竟然说它的销售属于玩具范畴,没有超出法定售卖范围。
制度、法规都是人定的,不是一承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的,面对频发的“人皮面具”案件,监管人员是不是应该提高警惕了,“人皮面具”的监管漏洞该补了,我们的法定售卖范围是不是也应该修改了。
(编辑: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