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一位老师发现人教版新版初一语文书上有错误,并指出30多处,将人民教育出版社告到了法院。昨日,记者获悉,人民教育出版社已经在其网站人教网发出《关于人教版语文教材的致歉信》,表示人教版七年级上册语文教材的确存在6处错误。(12月3日海口网)
语文教材不同于一般图书,它属于规范性的出版物,马虎不得,在每一位学生心里都会认为教材上的内容是最标准、最权威的,甚至有时候宁信书也不信大人的,所以,人教社在七年级语文书上存在多处错误,误导学生,实在不容原谅,向公众致歉是理所应当的。不过,郑州这位教师指出30多处错误,而人教社却承认6处错误,难道可以在语文教材编辑上大打折扣吗?这一点,笔者明确表示不满,错误不可以打折扣。如果今天人教社忽视24处错误,那么明天会不会忽视更多呢?
人教社首先承认初一语文教材存在错误并致歉是很好的做法,但是处理的不够彻底、不够严肃,甚至给粗心大意留有缝隙,显然不该。权威与标准不容粗糙,人教社应当为语文教材负责,更要为下一代负责,这绝非一封公开致歉信就可解决的,更重要的是谨慎的态度和行动。正如郑州这位教师所说那样,人教社对此应该以行政手段和红头文件的形式,层层下发,直至一线教师和学生手中,向教材使用者真诚道歉,这才是最应该做的。
正如玄烨所说,一事不谨,即贻四海之忧;一念不慎,即贻百年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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