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4日消息(记者 谢舒)3日下午,海口市委副书记、市长倪强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海口市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倪强指出,要切实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民生为重,继续加大民生投入,按照全省的工作部署,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民生问题解决好。
根据省政府印发的《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等文件的精神,海口制定《海口市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将被征地农民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管理,进一步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方案》注重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按照设定人均被征地缴费补贴上限为4亩,缴费补贴为85320元,推算出海口被征地农民60岁以后每月个人账户可领养老金为613元,稍高于全国农民人均月纯收入581元(2011年)、全省的537元(2011年)。《方案》限定家庭农用地全部被征收且人均被征收面积小于1.5亩的,按1.5亩计发缴费补贴。已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领取不受影响。
供水抄表到户直接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在审议《海口市新建住宅小区供水抄表到户管理办法(草案)》时,与会人员与列席会议的市民代表纷纷畅所欲言,发表不同意见。在听取各方意见后,会议决定缓议该《办法》,并要求相关部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对《办法》进行认真修改和完善。
倪强指出,任何政策的出台都要经过严谨的论证,对待民生事项尤其要慎之又慎。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和民生的关系,激发市场活力,让政府回归服务本位。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科学民主决策,使民生政策真正惠及广大民众。
会议还审议通过《海口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等内容。
副市长邓小刚、袁光平、鞠磊、李杰、任清华、巴特尔,海口警备区政委涂永革参加会议。市政协副主席蒙晓灵,三名市民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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