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小学文化的无业男子张某谎称认识海口市海甸岛拆迁办领导,以帮忙购买安置房、申请廉租房及帮小孩上军校等名义,骗了111万余元。日前,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8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张某今年57岁,海口人,小学文化。2010年12月至2011年4月间,张某自称认识海口海甸岛拆迁办领导,能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位帮蒙某文购买位于海甸二东路水岸阳光小区内的拆迁安置房,分别于2010年12月9日、26日和2011年4月12日,三次骗取蒙某文19万元。
2011年1月至2011年4月间,张某以同样的名义,分别于2011年1月、4月,两次骗取蒙某雄妻子杭某12万元。此外,张某还以同样的方式骗得韩某12万元,骗得钟某35万元。
此外,2011年5月,张某以借款放高利贷的名义,两次从姚某手中拿走40000元。在支付8000元所谓“利息”后,张某就以各种理由搪塞,不再支付余款给姚某。
张某自称认识申请廉租房的领导,于2011年7月,以帮陈某省申请新埠岛廉租房的名义,骗取20000元。
2011年11月间,张某以帮吉某妃租到水岸阳光小区内的拆迁安置房铺面的名义,骗走吉某妃价值84866元的中华、芙蓉王、玉溪等香烟。
此外,张某还以投资做生意,帮助被害人小孩上军校等名义,骗得多人钱财。
经美兰法院审理查明,张某共骗取他人财物价值1116866元,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3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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