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4日消息(见习记者曾丽园 通讯员刘英杰)海口一男子崔某回家途中遭人吐口水,双方发生口角,同行的商某上前劝架却被打。一怒之下商某抢过铁棍与崔某一起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致人轻伤。据悉,商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据了解,2013年4月4日凌晨,商某与崔某、陶某三人吃完夜宵回家,走到海口市海甸岛德利路和海岸路交叉路口处,经过被害人于某的汽车时,刚好坐在车内的被害人于某吐口水吐到了崔某身上,于是双方发生口角。
而后商某上前劝架,但于某从汽车上拿了根伸缩铁棍追打商某,并在商某左肩部打了一棍,崔某看见后就过来与商某一起殴打被害人于某。打斗过程中,商某抢过于某的伸缩铁棍和崔某一起对被害人于某进行殴打,并将被害人于某打倒在地,造成被害人于某额部、手部、腿部等多处软组织挫伤,左膝前交叉韧带损伤,左侧髌骨内侧支持带损伤,鼻骨骨折,后二人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于某所受损伤属轻伤。2013年5月8日,商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商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据此,美兰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商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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