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实际就是现实社会的反映。最近新闻曝光《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5年了,然而海口市城区55个城中村数万条中华田园犬(土狗)依旧处于无序管理状态,成了狂犬疫病传播的隐患。与之对应的作为犬类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则保持了沉默。曾经轰轰烈烈颁布的“养犬管理条例”,如今正面临“束之高阁”的窘境。
众所周知,城市养狗,敝端多多,不仅会影响城市市容市貌,更会引起不必要的社会安全问题。在《条例》出台前,海口市的犬类管理几乎处于无序状态,引发了众多的社会矛盾。更具危险性的是犬类引发的狂犬疫病也越来越不可忽视。据新华社2008年1月报道,2007年海口被狗、猫、鼠等咬伤后到海口市疾控中心接种狂犬病疫苗的人数达3800人次,其中多数是被自家猫狗咬伤。而据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数据显示,2007年,海南全省报告狂犬病56例,是2006年的8倍。可见闹市养狗,虽然可以一解自己的寂寞,可以一慰自己的爱心,也可以满足一己的虚荣,但一旦事故发生,就会害人害己。
所谓“三分狗患,七分人祸”,在闹市区一只狗惹事,就需要调动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应对。前不久在河南省会郑州刚发生的藏獒作伤人事件就是一个值得警视的例子。一只藏獒耀武扬威地在街头接连重伤三人,市民和警察干着急也没办法,最后直到特警出动才能对付它。记者调查中发现对因为犬只引发的警情,派出所民警显得有心无力。一般的地方派出所根本没有专门的收押机构,也没有专业的抓狗人员、兽医等,根本没有能力应对突发的狗伤人事件。
公民的要求不仅体现在享受权利,更体现在承担责任。不仅要考虑一己的私利,更要顾虑到公共的秩序和安全。古人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养宠物,不是一种随心所欲的自由。养狗办证,体现的正是一种公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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