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生隙,女儿就此与老妈不再往来。近日,家住硚口的刘太婆向硚口区法院仁寿法庭求助:我能否状告女儿常回家看看?接待法官向老人告知按照新修订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人的这一诉求可以受理,老人的诉求更值得社会关注和探讨。
无子女陪伴身旁
希望女儿能常回家看看
63岁的刘太婆谈及与女儿的恩怨。老人说,早在6年前,临出嫁的女儿要求母亲出资8万元帮忙买新房。老人觉得自己年纪大了,也要考虑养老,遂未答应。不料,女儿从此不再认这个老妈,母女俩形同陌路。如今老人体弱多病,女儿也不管医疗费。
刘太婆说,她从一家国企退休后拿养老金,虽经济不宽裕,但一直独自承担生活费及医疗费。如今,只要求女儿能常回家看看,以解精神寂寞。“尤其是看到身边别的老人,逢年过节双休有子女拎礼品看望,自己心里不是滋味”。老人曾尝试要求女儿常回家看看她这个老妈,但遭到女儿反对,女儿认为是母亲有“错”在先。
李之良法官耐心接待刘太婆,告知老人的这一要求合理、合法。今年7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新法第14条还特别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法院执行不容易
法官建议先解开心结为宜
在宽慰刘太婆合理诉求的同时,李之良法官也表示这类案件执行起来并不容易。常回家看看不同于执行财产,法官不方便押着子女来看望太婆,“再退一步讲,若真是押着女儿回家看望,母女之间又会闹得都不愉快,同时不排除子女借看望之名对老人有精神虐待”。
仁寿法庭庭长沈慧认为,常回家看看的诉求,更应先解心结为宜。她建议先化解母女间矛盾,毕竟血浓于水。再用法律威严和道德约束,双管齐下教育、感化太婆之女。最后,在亲情的感召下,相信太婆之女会有所醒悟,自觉看望母亲。
刘太婆在两位法官耐心讲解下,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她表示要再和女儿勾通。
庭长沈慧表示,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人增多,老年人自我维权的意识也在增强,今后类似“常回家看看”的精神赡养案可能会越来越多。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将“常回家看看”精神赡养写入条文,将促进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氛围。楚天都市报讯记者余皓 通讯员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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