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有些事情发生得令人啼笑皆非,您听说过自己去存钱,结果把钱存进了别人卡里的奇事吗?最近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老城人民法庭就碰上这样的一件事。
约20天前,在老城打工的小包工头唐某急匆匆地跑到澄迈县人民法院老城法庭求助。唐某从孙某那里揽活干,快到年底了,孙某要支付给唐某10万元工资。孙某把自己的银行卡给了唐某,让他自己去银行转10万元的账。
唐某回家拿了一张农业银行的卡,就赶到银行,把孙某的10万元转到这张卡上了。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拿的这张农行卡,竟不是自己的,而是儿子捡来的,10万元稀里糊涂地就打到这个银行卡上了。
经查,唐某将10万元存进了四川的王某俊账户。不得已,唐某和孙某只好急赴老城法庭说明情况。老城法庭法官先与中国农业银行澄迈支行老城分理处沟通,通过省农行和四川沟通联系,查询到了捡拾卡的主人电话。老城法庭法官王育飞负责与捡拾卡的主人王某俊联系做工作,解释法律关系。这是不当得利,按照法律规定应该返还,如果不返还,要负刑事责任。
巧的是,这个捡拾卡的主人王某俊还在海口打工,没有离开海南。他同意配合把钱退还。
于是,在唐某到老城法庭求助的三个工作日后,唐某和王某俊以及老城法庭的法官,一起到银行,王某俊把这10万元还给了唐某,唐某支付了必要的务工费和车费给王某俊。
一场虚惊,就此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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