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海口DC城打砸案5日在海口中院二审开庭。四名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该案未当庭宣判。
DC城打砸案经海口美兰法院一审判决,分别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符某、吴某、刘某、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当天的庭审中,四名被告均对一审法院的量刑及适用法律提出异议。他们认为,他们是根据公司会议安排在DC城前庭负责清场,但与当时在打砸现场身着黑色上衣、手持钢管对玻璃柜台、LED显示屏进行打砸的广东“黑衣男子”并无联系,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所涉及到的数额也不至于构成刑事犯罪。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则表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量刑适当,程序合法。
相关链接:
海口DC城打砸案续:四名当事人商场门口挂横幅喊冤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