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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百年名寺遭强拆 住持曾被吓得瘫坐在地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3-12-11 19:55

  二、走访

  1、瑞云寺住持明参法师:“区宗局的领导给指明了三条路”

  流火的太阳加上黏稠的湿气,让七月的福州闷热又凝重。当我们见到瑞云寺负责人明参法师时,她一脸病容,右手缠着打吊瓶留下的胶带。她表示,区民宗局的干部一来,她就害怕,有时会吓得直接瘫坐在地上,晚上睡觉也只能眯一会儿,一旦醒来就焦虑到再也无法入眠。“最近被他们害病了,天天要去打吊瓶”。

  明参法师向我们出示了6月21日由晋安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下达至寺的一封“查账”书面通知,称该局近日将对瑞云寺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请务必通知场所的会计、出纳等相关人员到场,并提供财务工作的各项管理机制、会计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鉴于你寺之前多次拖延检查,今特书面通知,届时若相关人员或资料不到位,将以拒检视之”。

  明参法师和身边的居士一致表示,区民宗局的Z副局长曾表达过,如果瑞云寺不能清楚说明10年以来的财务明细,不但两位老比丘尼要立即搬走,更要把住持明参法师送去劳改云云。对于将突击性查账和搬迁直接对接的因果关系,法师和居士们均表示难以理解。

  明参法师和居士还反映,上述这位Z副局长曾表示,一旦查账结果不合要求,两位老比丘尼就只有三条路可以选:其一,按照要求尽快放弃旧寺、搬进新址;其二,如果不接受新址的安置,就自行转投其它寺院;其三,再不行,直接给点钱打发回家安养。

  明参法师和几位居士向笔者表达了焦虑和忧虑,首先,他们认为瑞云寺是百年古迹,承载了自己和当地信众的历史记忆和信仰情感,至今尚无法接受强制拆迁的处理。其次,即使放弃旧寺、搬入新址,也应该征得寺院的同意,履行正常的手续。否则,没有签订拆迁协议就搬入新址,今后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似乎也难以保障,甚至可能出现僧团被撵走的风险。这些无法确定的搬迁因素令瑞云寺僧众忧心忡忡。

  明参法师强调,至今没有任何人、单位和部门来与瑞云寺签订拆迁协议,有的,仅仅是区宗局干部的屡次口头强制动迁,且态度十分恶劣;此外,瑞云寺向上级政府民宗管理部门多次递送的投诉信,也如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音。她和居士们都感到公道尽失,并对相关宗教管理部门感到失望。

  2、晋安区宗教局:“区民宗局不带头拆的承诺,我给不了”

  晋安区民宗局Z副局长对我们提出的关于了解瑞云寺拆迁等核心问题,一律不予回答。权宜之下,我们提出了一个请求:

  “区民宗局本身能不能承诺,在瑞云寺没有签署合法完备的拆迁手续之前,不再强行要求瑞云寺僧人搬走,也就是说区民宗局本身不会带头去拆寺院?”

  Z副局长表示:这个问题,暂时不能回答。

  我们当即告知他:区民宗局不是拆迁办,如果带头去拆,很可能承担严重后果,但Z副局长依然不肯做出正面回答。由此可见,瑞云寺僧人反映区民宗局干部态度恶劣、强制动迁的情况似乎不是空穴来风。

  3、福建省民宗厅:“确实收到了两封投诉信,已经转给了福州市民宗局”

  福建省民宗厅G姓调研员说,瑞云寺隶属福州市管理,省厅对其具体并不了解,今年以来,虽然先后两次收到福州晋安区瑞云寺有关拆迁的投诉信,但都已经转给了福州市民宗局。至于有没有被市局及其下属部门关注和处理,则不得而知。

  当笔者一行向其表达瑞云寺拆迁事件如果一旦变成非法强拆,既成事实后,将会引发佛教信众的普遍不满。该调研员表示,将尽快向省厅领导汇报瑞云寺的相关情况,并尽快联系下级宗教部门对此事进行督办,做到依法依规处理。

  4、福州市民宗局:“我们应该是宗教团体的娘家人”

  在对区民宗局和省民宗局的接连走访后,变化似乎开始呈现。笔者在福州马不停蹄走访的第三个政府宗教管理部门,是福州市民宗局。

  福州市民宗局R副局长的态度非常诚恳,他表示:政府各级民宗部门应该是宗教团体的“娘家人”,他们的执政理念也在逐步向“保护、管理、引导、服务”转变。“对于宗教团体合理合法的要求,是可以商量的”。

  福州市民宗局政策法规处L处长介绍说,瑞云寺的行政主管机关是晋安区民宗局,不是福州市民宗局,是晋安区民宗局在一线处理,我们对瑞云寺的情况不如晋安区熟悉。

  L处长表示,在瑞云寺拆迁协议尚未达成前,政府就自顾自建安置房,并要求被拆迁人搬到安置房的事实,客观来讲这个步骤确实有违相关规定。其他几位在场领导(包括晋安区民宗局领导)进一步解释说,因为先前瑞云寺老法师那里的工作一时未能做下来,便打算一边建新寺、一边慢慢做老法师们的工作。“法师们都是慈悲的嘛”——这让他们有信心能解决这个问题。

  5、拆迁办:我们一直都在谈

  对于约束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具体搬迁行为的“拆迁协议书”,负责瑞云寺拆迁的该项目拆迁办负责人承认确实尚未签订,但表示是“一直在谈的”。他同时表示,从2010年3月改造项目启动以来,迄今三年间每一次和瑞云寺谈拆迁时,“我们拆迁办都是在场的,可能是因为民宗局的领导现场说得比较多,只看到了他们,误会我们没来”。

  福州市晋安区王庄危旧房改造拆迁工作指挥部7月11日撰写的《关于福州象园瑞云寺搬迁情况说明》),对此有如下说明:

  考虑象园瑞云寺为特殊构筑物,在与释明参法师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我们邀请市、区民宗局、佛协进行指导、监督,在维护瑞云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根据佛教仪轨,于2012年下半年出资近600万元在瑞云寺旧址南侧设计新建寺庙,现已竣工,新寺庙面积1080平方米,比旧寺庙面积增加了228平方米。在瑞云寺新建过程中,释明参法师曾多次到新瑞云寺查看,并提出修改意见,如:柯文佛的安放位置、寺庙内部分门窗位置等,施工方也根据其意见进行多次修改。目前,周边信众对新瑞云寺建设总体表示满意。

  拆迁办负责人进一步介绍说,新建的瑞云寺虽然在占地面积上比原来稍小,但建筑面积由原来的800余平方米增加到了1080余平方米,在布局上由两进改为三进,并且多出来的建筑面积,并不会要求瑞云寺像回迁户那样按平米购买。此外,拆迁办还曾和瑞云寺法师们讨论过70余万元的搬迁和塑佛像的费用,其中30多万将用来支付搬迁之际要进行的佛事活动的开销。但该负责人表示,瑞云寺以佛像铸造为理由,提出过“狮子大开口”的400万补偿条件,直接使得有关搬迁的讨论陷入停滞。

  6、实地考察:已经建好的新寺院大殿与小学校园仅有一墙之隔。

  在新寺的工地上,笔者看到新的瑞云禅寺内部装修收尾,整体布局及配套设备比较完善。据现场一位陈姓建筑设计负责人介绍,新瑞云寺为未来的常住僧团配备了僧寮和斋堂,而且是可以容纳二三十人的规模,“今后要多请一些出家人过来”。

  在工地现场,笔者发现新寺与未来的小学只有一墙之隔,距离之近超乎想象。据拆迁办和区民宗局领导介绍,瑞云寺所在地区有所小学,旧的小学建筑已经拆除,旧城改造后小学旧址上规划了哪些项目不得而知,按照王庄危旧房改造项目规划,新的小学,即福州市新晋安第二中心小学,正好位于象园瑞云寺现址。这也是瑞云寺必须拆迁的原因。

  然而,当我们在工地看到寺院与新晋二小挨靠得如此紧密时,笔者不免有些担忧:新晋二小落成开学后,寺院与小学能够和谐共处吗?可以预见,每逢佛事,寺院钟鼓鸣响,梵音齐唱,香火袅袅,势必要影响小学生的课堂学习。反之,小学生下课玩耍,开展户外活动,学校高音广播,上下课铃声拉响等,对佛寺僧人的修行生活也将产生影响。古寺和小学能否同生共处,还需拭目以待。


  三、焦点问题

  1、瑞云寺事件谁是拆迁人?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寺庙的土地所有权归属国家,寺庙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归属相关宗教团体(佛教协会),寺庙僧人拥有相关的使用权。在瑞云寺长达三年的拆迁问题上,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似乎对谁是拆迁人并不确定,晋安区党委一位女领导对笔者表示“寺院财产都是登记在佛教协会下面的,佛协是有资格做决定的。”言外之意,他们认为寺院的产权单位(佛教协会)应该是拆迁人。其实,我国法规明文规定:宗教局和佛协同意寺院拆迁,对于拆迁是否可以合法执行,仅是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明参法师作为瑞云寺的法定负责人,她的决定是必不可少的。而对此法律规定,晋安区政府相关领导表示不甚知晓。

  2、瑞云寺是钉子户吗

  瑞云寺常住僧人是两位年逾古稀的比丘尼,她们的生活方式及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于世俗社会的居家老人。她们认为,守护三宝庄严道场就是出家人的本分和职责,她们对老寺院有很深的感情,主观上肯定不愿意搬离,但客观上她们已经没有任何筹码留住寺院。在区民宗干部历次造访,甚至粗暴命令后,她们甚至已经于6月25日同意搬离,并在区政府的安排下,被决定于7月6日搬走佛像,虽然这时她们还不知道双方应在搬迁前签署拆迁协议,但她们直觉这就是“强拆”的开始。也许,她们与政府的各种“对抗”和“反复不定”,都是因为强烈的不安全感所导致的本能抗拒。

  7月5日,当福州市民宗局R副局长亲自到瑞云寺和明参法师友好交流2个小时后,明参法师当晚的精神面貌有了巨大改善,老人虽然仍在继续打针治疗,但一扫脸上的病容和焦虑,她用福州话反复说:“这回可好了,再不用担心了,局长和我们道歉了,还问我们有什么要求。”当笔者问明参法师是否愿意和政府谈拆迁协议时,她笑盈盈地说:愿意,愿意。

  3、为何没有拆迁协议

  瑞云寺拆迁历时三年未签署拆迁协议,寺院说想和拆迁办谈,但是没见过拆迁办的人,也没有看到要求搬走的文字材料,只有区民宗局干部口头勒令搬迁。拆迁办说,我们一直都在谈,没签协议确实事出有因。

  双方在是否见面的问题上分歧很大,但有一点,双方都承认,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没有就拆迁协议形成任何文字意向。

  究其原因,一方面,拆迁办没有给瑞云寺提出一个书面的拆迁补偿意向;另一方面,瑞云寺也没有明确对拆迁办提出一个书面的拆迁补偿要求。说到底,双方在拆迁协议问题上始终没有进入实质性协商。

  4、城市危房改造工程为何不在规划时同时保留两个既有的公益项目

  在1993年国务院宗教事务局与建设部共同颁布的《关于城市建设中拆迁教堂、寺庙等房屋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教堂、寺庙等房屋,除因城市整体规划或成片开发必须拆迁外,一般应尽量避免拆迁。必须拆迁时,在安置工作中要考虑到便利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的需要。”

  瑞云寺拆迁归属于福州市王庄危旧房改造项目。据悉,该项目除安置房外,还将建设商品房和商业建筑,计划用数年时间打造集居住、商业、商务办公、娱乐、休闲于一体的大型高端城市综合体。在规划这样一个超大社区时,有关部门为何不能同时保留小学和寺院两个公益项目,为何一定要用一个公益项目牺牲另一个公益项目,这是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方,也是造成今日瑞云寺拆迁困局的最初缘起。

  四、解决途径

  应该讲,“瑞云寺现象”,反映了我国正在进行的大规模城市化进程中,一些涉及拆迁的宗教活动场所面临的处境和矛盾。僧团和信众护持三宝的信仰情感、宗教干部的执政理念和能力、政府开发商对项目的运营思路等等,都在这个过程中得以折射甚至交锋。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城镇化建设的报告,痛批“贪大求快”,提出了“城镇化究竟靠市场,还是靠市长”的质疑。彭森委员说,现在很多人希望在城镇化过程中能够拉动内需,成为应对当前经济下行的新引擎。这可能就会出现一些不顾客观规律,用行政手段人为推进城镇化的情况。中国的城镇化进程,正在期待以人为本的回归,以避免经济飞腾、人心蒸腾的对立,避免只重视“物的城市化”而轻视“人的城市化”。而宗教活动场所在城镇化进程中的何去何从,可能不失为经济发展思路转变的一个风向标。

  我们在初步结束福州瑞云寺拆迁事件调查后,欣慰地看到政府各级宗教局、晋安区委、拆迁办等相关部门,都表达了愿意妥善处理此事的态度。也看到瑞云寺僧人表示愿意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与政府协商拆迁协议,合法搬离。

  我们期待在现代化进程中城市越来也美好,更期待在建设美丽城市的同时,呵护人心的美好。我们不指望瑞云寺拆迁事件在短时间内迅速解决,拆迁协议一定会有多次反复。但从目前的形势看,包括媒体在内的各界人士的持续关注,可能是事件得以妥善和迅速推行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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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作者:宋晨希] [编辑:冯丹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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