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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罚单”倒逼地方狠抓环保
“雾霾罚单”倒逼地方狠抓环保
来源: 红网 作者:韩虹婷 时间:2013-12-12 09:06
  据新华网沈阳12月10日电讯报道,记者10日从辽宁省环保厅获悉,《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公布以来,辽宁省首次给8个城市开出“雾霾罚单”,罚缴总计5420万元。
  
  笔者认为,辽宁省出台《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并且对环境空气质量不高的城市开出“雾霾罚单”,同时将罚缴资金全部用于蓝天工程治理环境空气质量的做法,开了全国的先河。
  
  辽宁省出台《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表明了该省重视和狠抓环境保护工作的果断决心。该《办法》明晰了具体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措施,便于基层政府依据该《办法》,狠抓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有利于基层改进相关工作,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工作实效,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修复优化。
  
  该《办法》规定,考核指标暂定为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三项。依据超标程度,考核结果分为黄色和红色两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三项中任何一项日平均浓度值超标,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有关市黄色通报。二氧化硫日平均浓度值超标0.25倍以上,或者二氧化氮日平均浓度值超标0.25倍以上,或者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浓度值超标0.5倍以上,给予有关市红色通报,要求有关市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并予以相应惩处。同时,确定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负责对各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每月监测数据逐日汇总后,于下月5日前上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辽宁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监测数据汇总结果,每月按日对各市进行考核。
  
  笔者认为,开“雾霾罚单”完全可以倒逼地方政府扎实狠抓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工作上再不能漫不经心,得过且过了,必需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加快环境污染的治理步伐;倒逼地方政府必需要踏踏实实地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更加突出位置来抓,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当然,如果地方不积极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工作还是坐等观望“随大流”,慢慢腾腾“老一套”,产生环境污染,环保部门就要依据环保法以及省级制定出台的《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严格执法,在考核上动真碰硬,毫不手软,做到该开“雾霾罚单”的就开罚单,并且将财政罚款及时征缴到账,罚得地方政府、地方财政、地方官员“心痛”,确保倒逼地方政府将环境保护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人,使区域性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由此可见,辽宁省出台《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的值得各地借鉴和推广,使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强大的声势和合力。
  
(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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