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落人员
为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帮助其顺利过冬,省民政厅决定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在针对此次行动而印发的《海南省民政厅“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中指出,各市县、自治县民政局和省救助管理站要紧紧围绕海南冬春季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特点和元旦、春节期间救助工作实际,建立起完善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救助工作机制,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困难群众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温暖、社会关爱。
据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将分部署、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开展。其中,实施阶段为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3月1日。各市县民政局和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认真开展主动巡查救助、动员协调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省民政厅做好双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
流浪儿童发现一例接回一例
日前,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各市县民政局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民政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及加强节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且要深入开展拥军优抚活动和开展访贫问苦活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据了解,各市县民政部门加大对受台风“海燕”灾害人群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家庭等重点群体的帮扶力度,对缺粮少衣又无钱购买的受灾群众,要及时给予救济,确保他们有足够的口粮和御寒衣被。要全力推进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加快维修加固和重建进度,确保春节前受灾群众有房住。
此外,全省各救助管理站要实行全天24小时救助服务,公开救助方式,安排专人值班,组织昼夜巡查,及时对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救助,发放食品和御寒物品,及时收留自愿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对流浪儿童要发现一例,接回一例,确保“应救尽救、不漏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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