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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丈夫家暴10多年 邻居作证遭报复殴打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3-12-18 15:08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幸福生活的港湾。然而,2013年6月底以来,海南媒体相继披露:三亚女子在街头被丈夫用菜刀残忍地砍掉头颅;澄迈县福山女子遭丈夫家暴十多年身上多处淤青;海口市一男子用耳光将妻子打死在家;澄迈县金江女子分娩才5天在医院病房竟遭丈夫持刀杀害……

  这一桩桩、一件件家暴案件,相继发生最终演变为刑事犯罪,俨然成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最大威胁。对此,海南省人大代表黄桂提呼吁,司法机关应严惩施暴者和打击报复者,社会应形成互助合力让家暴者放下拳头。

  邻居替受害者作证遭打

  今年8月4日,家住海南省澄迈县福山镇的蔡芳在家遭到家暴,丈夫李开伦因家庭琐事对她拳打脚踢,并持铁棍对她殴打,导致她全身多处淤青。8月6日,恰遇海南省人大代表黄桂提组织的“反暴力·普九·乡镇行”普法环岛行大型活动,蔡芳鼓起勇气向当地媒体诉说了自己的遭遇。

  蔡芳说,1999年,她经人介绍与李开伦结婚。1999年后,夫妻俩生育两个男孩,家里有年逾7旬的公婆,李开伦在外面开铲车营生,家庭还算幸福。可结婚生孩子后,丈夫就像换了一个人,经常因家庭琐事对她殴打、侮辱与责骂。顾虑到年迈的父母和正在成长的孩子,她无奈选择默默忍受。

  “我的忍耐并没有让丈夫清醒,反而让他变本加厉。”蔡芳说,8月4日中午,她买菜回家后刚好碰到几个好朋友聊了一会儿。丈夫李开伦见状非常愤怒,把她买的菜全部扔掉,然后对她拳打脚踢,还拿起一根大拇指粗的铁棍,往她身上乱打一通,导致她身上多处淤青。她在朋友的陪同下,到辖区的澄迈县公安局红光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对此事仅仅是给予李开伦口头警告、写保证书和赔礼道歉。当天她回家时,还被丈夫赶出家门。她针对处理结果再次向澄迈县公安局申请复议,时隔两个月派出所对李开伦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理。

  针对蔡芳诉说的遭遇,事后面对电视台记者采访时,很多邻居都以“别人家的事跟我无关”为由躲开,只有村里的老干部、62岁的王桂霞站出来说了公道话。

  “真没想到我就说了句公道话,竟成了李开伦家人眼中的‘仇人’。”12月10日,在海南省人民医院急诊室,王桂霞躺在病床上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自从她接受电视台采访后,李开伦的父母遇到她时不是奚落就是白眼。12月4日下午她正在和同村人聊天,先是李开伦的父亲李永深对她话语挑衅辱骂,接着其母亲李秀菊出来破口大骂扭住她胸口的衣服推搡撕扯,随后李永深从她背后挥拳殴打,导致其颈椎等多处受伤,晕倒在地,后来家人打电话报警,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调查。

  12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福山镇李永深家就此事了解情况时,其家中仅有李秀菊一人。面对记者的提问,她转身就跑。

  对此事,红光派出所所长徐海斌证实了双方推搡打架的事实,并称正在调查处理此案。

  农村家暴恶俗急需扭转

  据海南省妇联近三年信访统计,妇女因婚姻家庭纠纷问题的申诉占信访量的50%以上。其中,被丈夫施暴受伤的占反映婚姻家庭问题的30%以上,呈明显上升趋势。

  《法制日报》记者从海南省妇联了解到,在近年来的家庭暴力投诉中,法律意识不强、男权主义、婚外恋、社会漠视、酗酒、赌博、家庭纠纷、性格暴躁等,仍是家庭暴力出现的主要诱因。

  另据海南省妇联一次问卷调查显示,在家庭中,施暴者是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0%,是初中文化程度的占31%。而在施暴人职业中,有60%的人是农民或下岗无业人员,法律意识普遍淡薄。

  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海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叶英萍教授表示,在日常婚姻危机中,男方把暴力作为让女方屈服、解决问题的途径。再则,社会对家庭暴力危害性的漠视,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种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对此,黄桂提提出建议——“打孩子打老婆一样要坐牢”。黄桂提说,海南发生的三起妇女被丈夫暴力致死的案件令人痛心,福山镇蔡芳遭受丈夫施暴10多年令人同情。在农村家庭暴力并不鲜见,是什么让施暴者有恃无恐,又是什么让被“虐”者无处可逃?他认为施暴者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他们知道的就是被派出所口头警告和写保证书,这无疑是对其违法行为的纵容,不但起不到震慑作用,反而会起到对法律蔑视的反作用。

  “蔡芳家暴事件中证人遭报复,就能说明这个问题。”黄桂提说,红光派出所为追求和谐希望家庭和平谅解,没有严惩施暴的丈夫,反而助长了其父母蔑视法律,继而报复说公道话的证人,这种报复行为应当受到严惩。

  黄桂提表示,对于家庭暴力,特别是专门打老婆、孩子的施暴者,应当给予严厉的惩罚。仅仅通过口头警告、写保证书等处罚,是难以杜绝家暴事件的。

  编织多层次家暴防控网

  家庭关系的和谐与家庭成员间的互爱,构成了现代社会文明的基石,而家庭暴力行为不仅是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基本尊严的侵犯,也是对家庭婚姻关系的破坏,是对社会文明的毁损。

  “2005年9月,《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颁布,从立法上对家庭暴力进行了预防和制止,发挥了很大的积极作用。但是,面对目前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局,我们还需构建一个更为完善的家庭暴力法律干预机制,最终形成一个健全的家庭暴力法律防控体系,编织多层次的家暴防控网络。”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童伟华认为,首先,国家要制定一部统一的反家庭暴力立法。其次,对于民法通则、婚姻法、刑法等法律中涉及家庭暴力的内容进一步加以完善,也是家庭暴力法律防控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童伟华表示,古语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从现实来看,家庭悲剧的发生往往起因于家庭琐事,尤其是家庭暴力。一直以来,除了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家庭暴力行为外,司法机关很难介入,从而出现“干预难”、“取证难”、“处罚难”等家庭暴力防治困局。如何破解这三大困局,仍是有关部门亟需解决的问题。

  童伟华还表示,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在加大立法、执法司法力度的同时,还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努力。因此,需要建立一个以妇联为主导、政府支持、司法各部门协调合作、民间组织参与的社会救助机制,形成多层次的反家庭暴力社会支持体系。此外,还要全面增强受害者的维权意识,对施暴者进行心理干预和矫正,也为受害人提供心理咨询,以使她们重拾自信。同时,设立专门的法律和医疗援助机构,为受害者提供临时庇护等。

  黄桂提认为,反家庭暴力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与支持,勇于担当,这样才能使更多的家庭真正认识到家庭暴力的危害。要通过教育,让一些人告别野蛮、愚昧,迈向文明、法制。“家庭安则社会安,家庭和谐则社会和谐”。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每个家庭不出现暴力,才能更好地保护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整个社会才会长治久安。(邢东伟)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 [编辑:刘芮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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