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集中宣判一批刑事重案。 苏仕日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少宏 通讯员/王创辉黎谢荣)昨日上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集中宣判一批刑事重案。罪犯吴阿明、吴勇成、吕占国等3人因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抢劫罪被执行死刑。
贩毒并非法持有枪支
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4月中旬,罪犯吴阿明单独或指使其妻吴某红向罪犯吴勇成及曾某贩卖冰毒1377.63克和麻古31.53克,并非法持有仿六四式手枪1支。2010年3月至4月中旬,吴勇成单独或伙同他人贩卖冰毒4910.57克、麻古1700余克及氯胺酮265.79克、咖啡因0.66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阿明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销售冰毒等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吴阿明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又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依法数罪并罚。
吴勇成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销售冰毒等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吴勇成积极寻找毒源,贩卖毒品数量巨大,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惩处。
在判决书中,东莞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吴阿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罪犯吴勇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盗窃未果转而抢劫致人死亡
2011年4月,吕占国携带一根铁管翻墙进入大岭山镇汤某、邝某夫妇家院中实施盗窃,因未搜寻到值钱的财物,遂决定抢劫。吕占国欲强行进入汤某的房间,汤某阻拦,吕占国持铁管击打汤某头部等处,致其倒地。后吕占国到邝某房间,邝某反抗,吕占国持铁管打邝某头、背等处,致邝某倒地,最终导致汤、邝两人死亡。吕占国劫得电视机、机顶盒、录音机等物品后逃离。次日7时许,吕占国又返回二人家中,将房中冰箱、洗衣机、烧鹅炉、铝锅等分别卖给收购废品的薛某、张某,得款人民币305元。
法院审理认为,吕占国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并具有入户抢劫、抢劫致二人死亡的情节,应依法予以严惩。在昨日的宣判执行大会上,东莞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罪犯吕占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结束后,罪犯吴阿明、吴勇成、吕占国等人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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