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0日消息(记者 吴丹丹)继海南公布2014年高考报名实施办法后,其中的“异地高考”政策引起广大外省来琼务工人员的关注,关于该政策的解读也五花八门。市民陈先生爆料称,有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告诉他,外省务工人员在我省所纳税款即可替代实施办法中提到的参加社保。海口网记者从省考试局了解到,纳税不能代替参加社保,该说法不可信。
陈先生是外省籍务工人员,2010年来到海南经商,而孩子则从幼儿园阶段就在海南就读,现为六年级学生,明年升上初一。按照《2014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异地高考”若想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考生需满足“3个6”的要求,而陈先生疑惑的便是其中的“1个6”。
“有保险公司的员工告诉我,只要我正常纳税六年后,便能代替文件中提到的参加社保六年这一项。”陈先生说,自己是个体户,社保需自己缴纳,他在老家买了社保,但没有在海南买。如果纳税能抵消社保的话,陈先生便不打算买社保,只需再纳税3年即可到达6年的要求;如果不能,则要立刻买社保。“而且,社保是需要父母双方一起买,还是只需其中一个人的呢?”
记者致电海南省考试局,经核实,纳税无法代替参加社保,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均要通过仔细审查,不全部符合要求的考生将受限制。同时,社保只需父母一方的即可。某“保险公司从业人员”的说法系谣传,一切都要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
需注意的是,“异地高考”的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我省的居住时间和考生在我省的就读时间,从考生参加高考当年的8月31日往前推算;考生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从考生参加高考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往前推算。陈先生孩子正在就读六年级,要想孩子在六年后高考报名时不受限制,陈先生需要尽快参保。
陈先生得到答复后,表示会把这一消息告诉其他一同在海南务工的朋友。“这不是我一个人的疑惑,也是很多外来务工人员的疑惑。谢谢你们帮我们解决了这个问题!”
在此提醒各位家长,高考报名条件均依据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执行,请勿相信社会上的谣传,以免影响到孩子的高考报名。
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以下简称为“异地高考”)的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6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
(2)符合以下条件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科第三批及高职专科学校。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本人初中阶段在我省学校就读并毕业,参加我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3年,同时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 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 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
(3)符合以下条件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专科学校。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本人在我省有高级中等教育就读经历,并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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