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老吉“被改名”案做出公开宣判,判定加多宝推出的“改名”广告为虚假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至此,为期近一年的王老吉“被改名”案继“诉中禁令”后,有了最终的结果。法院判决:被告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广告语,并赔偿原告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支付广药集团合理的维权费用81万元,在主流媒体进行公开赔礼道歉。
加多宝答辩称,承认确实做过“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这个广告,但不同意原告证据,认为该广告不存在任何误导成分。并称广告也履行了全部刊播审批和手续报备,严格做到形式合法和内容真实,经得起任何公平正义的司法审查。“红罐”、“红罐凉茶”是加多宝公司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有唯一指向性,即加多宝产品,不存在任何误导。原告称这种广告导致社会误解王老吉要消亡,应承担举证责任。而关于“王老吉改名加多宝”的广告语,加多宝公司从没做过。
加多宝称,加多宝与广药改名广告纠纷,尽管广州中院做出了一审判决,但这并非最终结果。加多宝集团品牌部副总经理王月贵向媒体表示,官司对加多宝的市场没有任何影响,加多宝仍然占据凉茶领导者的地位。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加多宝发布声明称,已立即依法提起了上诉。
广药集团的代理律师曾赟表示,广药会保留上诉的权利。他认为:“虽然表面上看我们是胜诉了,但我们一共提出了6条诉求,法院只支持了我们其中两条,我们认为这是不够的,而1000万元的赔偿也远远无法弥补广药的损失。我们也不排除会提出上诉的可能。”
法院认定加多宝虚假宣传
从2012年6月份开始,“红罐王老吉凉茶更名为加多宝凉茶了”、“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诸多广告全面上线,迅速将“改名”信息铺满大街小巷,众多消费者严重的混淆与误认。因此,“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广药集团开始了维权之路。
2013年1月,法院认定加多宝实施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向其下达诉中禁令,责令其停止使用该广告。业内人士指出,消费者对该广告的认知已经形成,加多宝通过搭“王老吉”品牌便车迅速提升了知名度;王老吉这个中国凉茶行业最老的品牌的品牌资产被转移,中国凉茶市场一时陷入混乱。广药不得不在红罐王老吉罐身上及相关广告中提及“185年王老吉从未更名”以正视听。“王老吉”商誉被侵犯
作为凉茶的代名词,拥有百年历史的王老吉一直是人们购买凉茶的首选品牌。而加多宝公司的成功也与“王老吉”密不可分,其看好“王老吉”百年品牌的影响力,通过租赁“王老吉”商标名利双收。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国斌指出,“作为一份有关商标许可的协议规范,当该许可合同终止之后,被许可人在原封不动地将商标返还同时,不应做出损害商标及该商标商品、商誉等事关商标许可人商业利益的有关行为。”
推动知识产权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对媒体表示,“不管王老吉加多宝谁胜谁败,但是都将推动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方面会成为一个经典的标杆案例,而这样一个涉及到注册商标许可的案例以及由此引发出来的相关的纠纷,我想对于以后相关的企业预防风险,也是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凉茶战争中,品格比销售额和广告更重要。改名案尘埃落定,加多宝也开始经营自己的新品牌,两个品牌应该努力真正展现自己的品格,在竞争中求发展,共同努力将整个凉茶行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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