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涨了,租户与业主未达成一致。
海口网12月25日消息(记者谈星余摄影报道)“我花费巨资买铺面,现在租期到了,租户却不愿续租,也不说啥时搬走,真不知道怎么办。”龙昆南路龙泉家园小区一铺面的业主表示。
龙泉家园4号铺面业主刘女士说,她2007年将三层铺面租给他人经营美容院,总建筑面积600多平方米,租金每月约1.5万元,租期6年。“租户如今两个月未交租金,他们不愿签订续租合同,也不愿搬走。”刘女士说。
对此,租户宋某的家属尹先生表示:“2007年,宋某承租下刘女士的铺面后,将其装修并经营美容院,租金每月约1.5万元,可现在每月租金提高到4万元,合同的确已经到期,但业主突然抬高租金,让我们难以接受。”
刘女士则称,她并不是不想把这三层铺面续租给现在的租户。“我们早就把续租合同给了租户,但他们却一直拒签,我们毫无办法,就只能被拖着。”刘女士认为,租户存在擅自转租一楼铺面的行为。对此,租户称,转租一事,业主是知情的。
无奈之下,刘女士只好让辖区派出所处理。民警劝说双方理性处理租赁纠纷,如协商不下,可采取司法途径解决。
海南广哲律师事务所陈达虎律师建议,如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可起诉租户要求其腾退房屋,如租户仍然拒绝,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租户如果违反合同约定拖欠租金,拒绝续签租赁合同,即已放弃优先承租权。《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另外,按照新民事诉讼法规定,建议市民慎重对待铺面租赁、转让,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好续租的条款,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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