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5日消息(记者 钟元韬)近年来,电动车轻便、环保的特点受到海口市民的青睐,已成为市民重要的代步工具。据了解,目前海口有电动车40万辆,而超标电动车至少达到31万辆。然而,在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在道路上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对本办法施行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临时通行许可,临时通行期限为2年,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按规定,2014年1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如果违规上路行驶,交警部门将对其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暂扣违法车辆。
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的日期即将来临,对此,记者走上街头,听听市民的声音。
“如果抓得严的话,那我的超标车只能趁晚上交警下班之后才能骑了。”市民小周告诉记者,因为上班路途较远,合格电动车在速度、电池容量上并不能满足他的需求,同时市面上旧车置换价格普遍偏低,这也是他不愿将旧车置换的原因。“我宁愿运回老家去用也不愿意置换。”同时周先生还建议,交警部门在查处超标电动车时的处罚力度可以温和一些,“比如第一次违章罚款500元,第二次违章罚款1000元,不然一下子罚款1000元很多市民难以接受。”
采访中,一位路路通物流公司的快递员告诉记者,合格电动车体积小,马力不足加上电池容量小,要用合格电动车送货一天可能要多跑好几趟。“我也知道相关的规定,但是不让骑超标车我们这活简直没法干了,我们也经常被交警处罚,但是没办法,超标车还得骑。”
“31万辆超标电动车怎么可能都不上路了,我会先观察几天,如果没事我再骑出来。”市民王小姐表示,如果交警执法力度较大,自己会遵守相关法规。得知超标电动车上路将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王女士说:“那我宁愿不去交罚款领车了。”
市民刘小姐称,得知2014年1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不能上路之后,早早地在今年5月就将自己的超标车出售,并购买了合格电动车。“虽然是麻烦了点,但是政府制定的规章制度还是要遵守的,这样一来骑车上路也安心。”刘小姐说。
网友“紫”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电动车确实扰乱交通秩序,而且事故多发,应需要个过程慢慢取替超标电动车。重点发展公交事业,让市民不再坐车难,等车难。”
12月20日海口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各相关部门还在商讨具体的处理方案,一有消息会第一时间向市民发布。随后,海口交警支队美兰大队的一名交警告诉记者,虽然超标电动车“大限”将至,但目前上级部门还没有下达公文,自己也并未收到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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