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12月23日新华网)
所谓“私人会所”,这个概念来源于欧洲富人阶层。首先盛行于我国发达城市,私人会所就是有钱人的娱乐场所,一年的会费几十万多的上百万。“会所”英文为“Club”,音译即为俱乐部。集休闲娱乐、商务聚会、文化交流、健身美容、餐饮服务等内容为一体的、具有特定消费对象、较为隐蔽与私密的私人俱乐部就是对“会所”的真实解读。
毫无疑问,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等举措出台后,公开场合的奢靡行为有所收敛,违法违纪逐渐转入地下,“会所中的歪风”呈现抬头之势。正像通知中所指出的,近年来,一些地方将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变为私人会所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中存在违法设立经营、侵占群众利益、助长奢靡之风、滋生腐败行为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特别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甚至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严重影响党风政风,带坏了社会风气。
也就是说,这些所谓的“私人会所”或坐落于高楼大厦,或隐藏于胡同僻巷……近年来,一些地方的会所越建越多,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开始出入会所,“会所歪风”正成为侵蚀党员领导干部的一种新型腐败。故此,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遵照中央指示,中央纪委、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就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提出明确要求。
在笔者看来,隐蔽与私密是会所共有的特性,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正是看到这一点,对会所趋之若鹜,在那里吃喝玩乐,甚至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但是,大量曝光的案例已经说明,任何腐败都不会永远躲在角落里、藏在阴暗处。譬如:中央纪委通报的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司长孙国庆用公款打高尔夫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四川省纪委通报的达州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承述和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玲等人在达县某娱乐会所唱歌、喝酒,达州市纪委已对谢承述、刘玲的违纪问题立案调查,都是最好的例证。
正因如此,笔者认为,从阻止公共场所的奢侈浪费,到防治私人会所中的隐性腐败,这一举措再次表明了中央反对腐败不断加力的态度和决心。
所以,对于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通知,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喜欢出入私人会所的领导干部,要从中读出善意的提醒和真诚的关爱,更要读出严厉的告诫和高压的威慑。要知道,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有几个人会掏自己的腰包?那么,人家不傻不颠的,为什么要出资请你吃喝玩乐?还不是为了用一只鸡换一头牛,用一辆轿车换一架飞机?
所以,令行禁止,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远离私人会所,也是对自己最好的挽救。毕竟这次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可以说是又一次重拳出击,意味着私人会所也不是贪腐的“法外之地”。如果仍然抱着侥幸心理,不以为然,我行我素,甚至顶风作案,最终只能是老虎屁股上抓痒痒——自取其祸,搬起石头砸坏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