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名男子秦某违章停车辱骂交警,并称“我是林业厅的”,放言让交警下岗,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起诉要求恢复名誉。记者26日从自治区林业厅了解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判决秦某在当地3家媒体上公开道歉。
今年8月5日,南宁市交警在星湖路执法时,发现秦某的汽车在路边违章停放,于是上前贴了罚单。车主秦某拒绝向交警出示相关证件并辱骂交警,还自称是“林业厅工作人员”,放言要让交警下岗。此事被当地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8月7日声明称,秦某并非林业厅工作人员,其行为混淆视听,完全是捏造事实。但声明后社会舆论仍有诸多质疑。自治区林业厅认为秦某的言行已经造成一定的负面社会影响,侵害了林业厅的名誉权,遂将秦某诉至法院,要求秦某在当地媒体上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因名誉受损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秦某系广西南宁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并非自治区林业厅工作人员,秦某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使社会公众对原告自治区林业厅的评价有所降低,损害了原告的名誉,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判决被告人秦某在当地3家媒体上公开道歉,但没有支持原告的经济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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