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昌平)当警察赶到刘某家时,他已经在卧室门口堆起一米高的木柴,并浇了1斤多的白酒,而室内有他的妻子和女儿。事后,刘某声称他脑袋发懵,就想同归于尽得了。虽然刘某最终未点着火,但检方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前天下午,刘某在昌平区法院出庭受审。
刘某今年39岁,头上却已很多白发。今年11月1日,刘某在其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家中,看到了妻子和另一名男子的通话记录,这令他妒火中烧。
“他们短时间内通话就多达48个,在9月份的短信来往是212条,10月份的短信是208条,我也看见过他俩在一起,他们没事儿才怪了。”在法庭上,刘某说,看到通话记录后,他很生气,就想同归于尽。根据检方的指控,刘某因怀疑其妻子有外遇,将木柴堆放在卧室内并浇上白酒,欲点燃木柴烧死妻子及女儿,后在民警劝说下放弃实施。
公诉机关以刘某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当时,刘某边抱木柴,边激动地指责妻子,并说着要同归于尽、不想活了的话。他妻子打电话报警,而在警察来之前,刘某已经把木柴堆在卧室门口,有1米多高。刘某还拿来泡药酒的1斤多白酒,全浇在木柴上。但他并没点火,他说:“她报警后,我冷静了一下,我坐那儿了,我觉得没有必要这么做,如果这么做,后果不堪设想,我家还有一道门,我没有往那放柴火,从那可以出来。我也没有点火,就想离婚得了。”
被困在屋内的并非只有刘某妻子一人,他的女儿也在屋内。刘某表示,当时脑袋蒙了,根本没考虑孩子,就是想同归于尽。
“这事情我确实错了,我没有想杀任何人,我只是想吓唬她一下,我的法律意识淡薄,希望法院从轻处理我。”站在被告席上,刘某一边说认罪、承认检方指控的事实与罪名,一边又说没想杀任何人,只想是吓唬。他确实法律意识不够强,否则,如果他的辩解属实,那么他将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证人则表示,刘某还说要拿斧头砍人。不过,刘某对此予以否认。
公诉人认为,此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受到刑罚惩罚。
昌平区法院尚未对此案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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