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大幕正式拉开。这次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等等。
摸清家底,300万普查员将从今天开始进入企业普查数据。此前,我国已先后于2004年和2008年进行过两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前两次,这一次经济普查将如何进行,怎样才能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普查员们又来自何方?来听中央台记者张棉棉的报道:
从2008年到现在,五年一次的经济普查再次进入我们的生活,“经济普查”看似和普通百姓的生活距离颇远,但就像过日子要知道自家的“家底”一样,经济普查其实就是给国家的经济号脉,摸清国家的家底,这样才能让我们的经济前行步伐走得更稳健。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徐一帆:经济普查主要是为了全面详细了解我国二三产业发展状态,是由国家统一组织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可以得到的客观、真实反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貌的信息,能够为国家科学制定中长期计划提供翔实的参考依据。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除第一产业外的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对象约6千多万个,其中,各类单位约1千多万个,个体经营户约5000万个。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说,和前两次经济普查相比,这一次将全力推进普查全流程的电子化、网络化,也就成为了我国普查史上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最高的一次社会调查实践。
马建堂:这次普查将通过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和相关地理数据统一划分普查区,普查员采用手持电子终端进行定位、数据采集和上传,各级统计机构能够在线共享、便捷加工普查数据,普查时效性和工作效能都将得到极大提升。
普查过程中,普查员将手持PDA电子终端设备,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GPS定位,并核实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以个体经营者为例,普查员会询问商铺的名称、店主姓名、铺面地址、经营性质和雇员人数等信息,随后拍下营业执照等证照图像,这样就完成了一户的普查工作。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我们这次要求普查员用PDA对被调查对象的办公地点、营业执照进行拍照,一旦发现不一致的地方,及时核查。普查员用PDA登记完以后,这些数据可以及时发给统计局,减少中间环节,也减少对数据的干扰。
数据准确是普查的核心。除了普查员手中电子终端设备这个法宝外,还有80万个单位通过国家统计局的联网直报平台,直接报送信息。这些信息都将直接汇总到国家统计局的服务器,不经过其他中间环节。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姚景源说,这正是保证数据质量的“关键护身符”:
姚景源:中间有人要想更改数据、干预数据、弄虚作假,都是十分困难的,或者说是不可能的。
除了数据直报,普查员的作用更是毋庸置疑。这一次,全国将有300万名普查员参与调查。今天起,他们将身穿“2013经济普查标志的棉服和双肩背包,统一佩戴普查员证,上门普查;他们可以是校大学生、企业统计人员、社区干部,也可以是村长或村民小组组长,不仅要具备经济、统计、财会等诸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更要求熟练使用PDA、明确现场登记的全部操作规程。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中国这么多的统计活动普查活动都是靠我们基层的普查人做的,他们是中国统计大厦的基础,上面千条线,下头一根针,就靠这些基层普查人员在做。
经济普查对于国家经济把脉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但是,具体到每个企业能否配合经济普查,又是否愿意把自己真实的家底亮出来?企业的真实信息,甚至商业机密应该如何保护?
对于第三次经济普查,参与普查的企业仍然心存些许顾虑。一方面是害怕企业信息、商业秘密被泄露,另一方面也担心调查数据被挪作他用,甚至某些部门或许会“秋后算账”。
普查企业:个别还是有这种情况,企业怕在发展过程中,各部门这个事那个事,特别是到了下面小企业,有些忌讳。
针对企业的忧虑,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徐一帆明确表示,经济普查的数据严格限定使用目的,不做他用。同时,300万名普查员都签订了保密协议,无论是谁泄露了原始数据,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徐一帆: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处罚的依据。再一个为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对其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此外,在确保企业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根据《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普查对象有义务依法接受调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经济普查数据。拒绝进行经济普查的机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警告,个体经营户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企业事业单位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
李锰:这相当于一个“家底”的调查,家底清楚了,那么下一步怎么发展、向哪个方向投资、怎么调整,心里就有数了,如果不清楚宏观环境,那么在发展中、决策中就容易失误。最终得利的是自己,所以隐瞒了、漏报或者不报,对本人、对国家都不好。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