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某灵修团体女信徒疑似强迫女儿供创办人性侵,遭起诉。台北士林地院30日裁定女信徒以30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但她因觅保无着羁押。至于灵修团体的创办人,30日也被士林地方法院裁定羁押。
士林地检署指出,尊重法院裁定,但女信徒以30万元交保一事,将待收到法院裁定后,经研议再决定是否提起抗告。
新北市汐止区一名40多岁的妇人参加一个灵修团体后深信不疑,不仅自己与创办人发生性关系,还疑似在2011年间将年仅11岁女儿带到汽车旅馆,让创办人性侵得逞,又强迫女儿与创办人陆续发生17次性关系。
士林地检署侦办后,将灵修团体创办人及妇人声押禁见获准,9月间起诉两人。士林地院法官日前裁定两人具保停押,检方提起抗告。
台湾高等法院调查发现,妇人曾将被害少女日记没收,还要少女佯称日记内容都是写小说的幻想,有湮灭证据及影响被害少女证述事实,因此撤销原裁定,发回士林地院更裁,士林地院30日做出裁定。
(原标题:女儿被灵修团体创办人性侵 母亲收少女日记毁证据)
相关链接
保安15年来性侵数百名女网友 拍裸照性爱日记曝光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