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保税物流中心的一把手,我有决定权。”这是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办公室原主任黄承风,面对检察官时经常挂在嘴边用来为自己辩解的话。近十年来,这个手握“决定权”的“一把手”,大肆索贿受贿,最终被查实受贿额高达1150多万元。去年8月黄承风因受贿罪被苏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而这位千万巨贪的落马源于一封内容详实的举报信……日前,省检察院披露了黄承风腐败案侦办始末。
反腐剧情,扣人心弦
风暴之夜,“大鱼”出水
-情景再现:台风“苏拉”过境的当晚,冒着倾盆大雨,侦查员将李某带回反贪局。在证据面前,李某很快败下阵来,交代自己给黄承风行贿的事实……
2000年到2011年期间,黄承风先后任苏州高新区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原苏州高新区浒新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这位年近50岁的副处级干部,身材瘦小,看上去很普通,平时也不怎么讲究,吃饭、穿衣很随便。2010年,一封举报信寄到了苏州市检察院,揭开了黄承风“不普通”的一面。
举报信详细介绍了黄承风在给单位购买叉车过程中的受贿细节,注明了叉车型号,并留下举报人的联系方式,内容翔实,可查价值较高,检察院反贪局于是展开秘密侦查。然而,约好的举报人并没露面,线索断了。反贪局决定继续查下去。他们将目光转向了举报信提到的叉车,很快确定了调查对象——某叉车公司的销售员李某。
作为关键人物,李某并不配合调查,甚至不肯露面。到2011年初,他干脆换了工作销声匿迹。2012年,李某再次出现在苏州,摇身一变成了个体老板。事实上,过去两年侦查人员始终在追查,并掌握了李某行贿的部分证据,当年8月,在台风“苏拉”过境的当晚,冒着倾盆大雨,侦查员将李某带回反贪局。在证据面前,李某很快败下阵来,交代自己曾给时任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筹备小组组长黄承风行贿10万元的事实。
黄承风,这条“大鱼”终于浮出水面。
短暂交锋,他全招了
-情景再现:银行证券资金异动,包养多名情妇,为她们购车买房,侦查员不紧不慢摆出一个个致命证据,在谈话室低头不语的黄承风内心防线被彻底击溃……
接触李某前,反贪局已经查明,黄承风是副处级干部,其妻也是普通公务员,就其工资水平而言,两人一年收入最多几十万。可黄承风的证券账户里有500多万,刚毕业的女儿证券账户也有100多万。他们没有其他合法收入,定有问题。
经过追踪,反贪部门确认,2012年8月的一个晚上,黄承风在某饭店有个应酬,立即设伏。当晚黄承风刚一露头就被逮个正着。
谈话室内,惊魂未定的黄承风坐在椅子上,始终低着头,一言不发。不过,侦查员早已稳操胜券。
莫小羽、王瑶他们与黄承风短兵相接,不紧不慢地摆出一个个“致命”的证据,从黄承风及其家人银行账户、证券账户上的异常资金数额,到他本人包养多名情妇并为她们购置车、房、给付生活费等情况,证人李某的证言等等,侦查员明确相告,已经掌握了他受贿千万余元的充分证据。
短短数个回合的交锋,心存侥幸的黄承风心理防线被击溃,自知大势已去的他终于交代了受贿115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
2013年8月,苏州市中级法院审理认定,黄承风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150余万元,对其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介绍,判决书认定受贿的1150余万元中,有400多万元都是黄承风主动索贿。
他是怎么捞钱的?
手段1 “我是一把手,我有决定权”
黄承风交代情况时,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我是保税物流中心的一把手,我有决定权”。与黄承风所处位置结合起来,此言不虚。
2012年,苏州高新区GDP高达830亿元。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架子不大,却是高新区服务经济发展的枢纽。2004年11月,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筹备小组成立,黄承风担任筹备小组长。期间,为融资方便,黄承风又担任苏州高新区浒新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投资公司的钱怎么用,由他说了算。
保税物流中心大量的基建项目、设备采购等成为黄承风的敛财工具。2004年底,苏州一家建筑公司老总张某找到黄承风,希望拿下保税物流中心基建项目。黄承风多方打招呼,顺利帮张某拿到了其中三个标段的工程量,总造价高达2.6亿元。当2006年8月,接到黄承风想借钱开饭店的电话之后,张某二话没说送上了200万。而到2005年,保税物流中心建成时,总投资已达15个亿。
手段2与好友“组队”曲线捞钱
让检察官暗暗吃惊的是,因为权力大,无人管,黄承风的敛财手段层出不穷,通过组成“敛财团伙”曲线捞钱,就十分典型。
2005年,黄承风找到了打网球时认识的好朋友林某,直接声称自己手上有工程。心领神会的林某立即组建一家工程公司,从黄承风手上接工程,赚取的利润一人一半。仅一个保税物流中心的地坪工程,林某就赚了800万,黄承风分得400万。
林某后来又将好友冯某介绍给黄承风。冯某的工程公司只有三级资质,不符合承接保税物流中心工程的要求。不过有了黄承风点头,冯某照样拿下了工程。然而到2009年,冯某承接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按规定必须返工。当得到冯某“将好处费提高到工程款5个点”的承诺后,黄承风很快就将此事摆平。黄承风为此拿到350万好处费,其中分了一半给林某。
林某和冯某被另案处理。(文中当事人除黄承风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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