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6日消息(记者 朱佳莹摄影报道)今天上午,海南省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关于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动员大会,海南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诚,省高院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副局长胡春城及全省各法院的代表近百人参加了本次大会。
据了解,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从2013年12月中旬开始,到2014年6月底结束。本次集中执行活动,以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为重点,采取更加有效的执行措施,集中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为,提高案件执行效率。
另外,2014年春节前用20天左右的时间集中执行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报酬案件、申请执行人生活极端困难的案件。2014年3月底前,所有被泪如本次执行活动的案件执结率达70%,2014年5月底前,基本执结。
本次集中执行活动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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