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监察厅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3年查办案件情况,并曝光了4起违纪违法案件。此次新闻发布会实况首次在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门户网站进行了视频直播。
据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官网公布,2013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70515件(次),初核9026件,立案6307件,结案6130件,处分6185人(其中党纪处分5256人,政纪处分1701人,党纪政纪双重处分772人),移送司法机关473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约9.69亿元。
其中,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36件,分别为市厅级干部案件27件,县处级干部案件9件,有10件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次通报的4起案件分别是:
原中共武汉市新洲区委书记、新洲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世益案。经查:王世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干部人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长期与他人通奸。鉴于王世益已涉嫌受贿犯罪,决定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原湖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周顺明案。经查:周顺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经湖北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顺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原湖北美术学院党委书记刘刚案。经查:刘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招生、基建、干部人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经湖北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原湖北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巡视员、省宜昌至巴东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宋继宏案。经查:宋继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长期与他人通奸。经湖北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宋继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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