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滁州琅琊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冒充副市长亲戚诈骗钱财,供情妇挥霍的案件。最终,顾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刑。
滁州男子顾某有家室和孩子,但他却搞起了婚外情,找了个女朋友付某。付某整天向顾某索要财物,一段时间后见顾某没有能力满足她的物质要求时,便提出分手。然而,顾某却舍不得放下。为博红颜一笑,他精心设计了一个骗局,冒充副市长亲戚骗取他人财物。
2011年3月,顾某谎称自己是滁州市某副市长亲戚,能够买到内部安置房,与被害人余某约定为其购买一套安置房,后又与被害人顾某彪夫妇约定帮忙购买一套安置房。余某先后交给顾某购房款等185000元,顾某彪夫妇先后交给顾某购房款共计200000元。收到钱后,顾某将大半分给了情妇和家人,剩余钱财,顾某和付某去厦门旅游时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认为顾某骗取他人财物385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滁州在线刘杰 记者 王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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