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12日消息(记者曾丽园 通讯员沈玉华 崔善红)近日,通过依法限制拖欠债务的被执行人海南某建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某乘坐飞机,龙华区法院在美兰机场成功拦截准备乘坐飞机离岛的“老赖”曾某某,并当场追回执行款6.9万元。这是海口网记者今天从龙华区法院获悉的。
原告朱某某诉被告海南某建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货款纠纷一案,经龙华区法院一审、海口中院二审、龙华法院再一审、海口中院再二审作出判决后,原告朱某某仍表示不服,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受理朱某某再审申请后作出裁定,指令海口中院再审。海口中院再审后,于2012年4月9日作出终审判决:被告海南某建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朱某某支付货款及利息6.9万余元。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因被告不履行判决义务,朱某某于2013年7月29日向龙华法院申请执行。
龙华法院立案后,于2013年8月6日向被执行人海南某建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但是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仍未履行判决义务,也未向法院报告期财产状况。
2013年12月16日,龙华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向海口市美兰机场公安分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协助限制被执行人海南某建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某乘坐飞机。
1月8日晚11时,当曾某某欲乘坐飞机出岛时,被美兰机场公安分局的工作人员拦下。接到美兰机场公安分局通知后,龙华法院执行局法官立即赶赴美兰机场。通过龙华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并向曾某某表明如果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曾某某听后当即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与家人联系,于1月9日上午向申请执行人朱某某还款6.9万元。至此,这起货款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据介绍,近年来,龙华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该院通过协调,与海口美兰机场公安分局建立联动机制,即在机场布控,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且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由机场公安分局协助扣留并通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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