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防“私奔”重在治“潜伏”
来源: 红网 作者:吴海霞 时间:2014-01-13 16:23
从今年开始,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公务用车“实名”上路,138辆公车车身全部粘贴“公务用车”标识,并附上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社会监督。(1月12日《人民日报》)
公开是反腐的良药,监督是权力的天敌。公车贴标识的意义在于亮明身份,阳光运行,让老百姓一眼就能认出来,更加便于监督。公车“实名”上路,也为官员用车拉起了高压线,时时警钟长鸣。不得不说,这一举措充分调动了民众监督的积极性,让各界的舆论围观倒逼官员消除“特权思想”,让公车私用无处遁形,赢得的不仅是政府口碑,更是民心。
监督管理公车难,难就难在大多数公车处于“潜伏”状态。可以说公车私用是一种“街头腐败”,需要“街头监督”。一直以来,为整顿公车“私奔”,各地加强巡查但收效并不理想,其原因就是缺乏群众的“街头监督”。这次,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给公车贴上“身份证”,无疑是让公车戴上群众监督的“紧箍咒”,由此激发的群众监督热情,将会进一步挤压公车私用的空间,值得叫好。
公车身份“公开化”虽然在制度上也算是一个破冰之举,但并非战无不胜的利剑。以往已有经验证明,仅给公车喷涂标识是不够的。比如警车、公检法车辆、城管车辆等等,均涂有部门标识,乃是最为明显的公车,但其私用、滥用行为依然屡禁不绝。因此,标识喷涂只是完善公车治理的第一步,尚需要其它配套措施予以配合,比如,在统一标识后可以考虑开通全国公务车违章查处平台,鼓励百姓“随手拍”,将公车私用的视频或图片上传至公共平台,再由监管部门按规定受理违规行为并将处理结果公布于众。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要预防和遏制“车轮上的腐败”,仅有标识还不够,还必须有配套的监督问责机制来兜底。诸如严格执行标识喷涂规定、严厉处罚违规行为、将违规信息公之于众等等。公车喷涂标识常态化后,对公车私用的追责惩戒更需要常态化。面对群众举报,有关部门要真管、真办,对被曝光和举报的公车私用行为,必须进行严厉责任追究和处罚,切实加大违规乱纪成本。
作为对“公车标识”最为有力的呼应,违规惩处的强化落实至关重要。只有让监督与惩戒相辅相成,公车标识才不会徒具“观赏”价值,沦为让公众失望的秀场。因此,我们要以公车“实名”上路为抓手,通过严格的问责、惩处,进而产生强大的威慑力,最终让“私奔”的公车“断油熄火”。
公开是反腐的良药,监督是权力的天敌。公车贴标识的意义在于亮明身份,阳光运行,让老百姓一眼就能认出来,更加便于监督。公车“实名”上路,也为官员用车拉起了高压线,时时警钟长鸣。不得不说,这一举措充分调动了民众监督的积极性,让各界的舆论围观倒逼官员消除“特权思想”,让公车私用无处遁形,赢得的不仅是政府口碑,更是民心。
监督管理公车难,难就难在大多数公车处于“潜伏”状态。可以说公车私用是一种“街头腐败”,需要“街头监督”。一直以来,为整顿公车“私奔”,各地加强巡查但收效并不理想,其原因就是缺乏群众的“街头监督”。这次,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给公车贴上“身份证”,无疑是让公车戴上群众监督的“紧箍咒”,由此激发的群众监督热情,将会进一步挤压公车私用的空间,值得叫好。
公车身份“公开化”虽然在制度上也算是一个破冰之举,但并非战无不胜的利剑。以往已有经验证明,仅给公车喷涂标识是不够的。比如警车、公检法车辆、城管车辆等等,均涂有部门标识,乃是最为明显的公车,但其私用、滥用行为依然屡禁不绝。因此,标识喷涂只是完善公车治理的第一步,尚需要其它配套措施予以配合,比如,在统一标识后可以考虑开通全国公务车违章查处平台,鼓励百姓“随手拍”,将公车私用的视频或图片上传至公共平台,再由监管部门按规定受理违规行为并将处理结果公布于众。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要预防和遏制“车轮上的腐败”,仅有标识还不够,还必须有配套的监督问责机制来兜底。诸如严格执行标识喷涂规定、严厉处罚违规行为、将违规信息公之于众等等。公车喷涂标识常态化后,对公车私用的追责惩戒更需要常态化。面对群众举报,有关部门要真管、真办,对被曝光和举报的公车私用行为,必须进行严厉责任追究和处罚,切实加大违规乱纪成本。
作为对“公车标识”最为有力的呼应,违规惩处的强化落实至关重要。只有让监督与惩戒相辅相成,公车标识才不会徒具“观赏”价值,沦为让公众失望的秀场。因此,我们要以公车“实名”上路为抓手,通过严格的问责、惩处,进而产生强大的威慑力,最终让“私奔”的公车“断油熄火”。
(编辑: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