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4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获悉,2013年9月4日14时50分许,琼中警方在江西省吉安县高新区某建筑工地抓获潜逃近五个月的犯罪嫌疑人蒲某,成功破获“4.23”故意伤害致死案。
此次追逃,琼中警方自海南出发,经广东,过广西、跨贵州,越云南,穿四川,进重庆,入湖南,至江西,转战八省一市,行程九千余里,最终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
2013年4月23日15时许,四川籍工人彭某桃带着老乡蒲某才、蒲某兄弟一起去乌石农场2队养猪场找包工头项新华讨要工钱,讨薪过程中,彭某桃、蒲某才和蒲某同项新华发生争执并引发互殴。斗殴中,蒲某持方木打中项新华头部后扔掉方木跑掉了。
民警出警后,联系120救护车将项新华送往农垦医院乌石分院救治,4月24日上午,项新华因伤势过重转至海南省农垦医院,4月26日6时许,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4月25日,琼中县公安局将此案立为故意伤害案侦查;4月26日,对犯罪嫌疑人蒲某进行网上追逃。
经公安机关核查,该犯罪嫌疑人于2002年因贩卖毒品罪被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6年刑满释放。案发前在琼中县乌石农场2队养猪场建筑工地务工。
案发后蒲某畏罪潜逃,由此拉开了琼中警方漫漫追逃的序幕。
2013年4月26日上午,琼中县委常委、公安局长杨宗峰立即组织县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符巨龙、刑警大队长周书宁等5人赶赴派出所指导案件侦破工作,追逃组历时5天,于4月30日在澄迈县老城开发区一工地将嫌疑人蒲某的哥哥蒲某才抓获。经对蒲某才突审,其交代:蒲某已于4月27早上7点多钟在福山一处工地同自己分手,具体去向不明。专案组又多次对蒲某才进行审讯,获取了蒲某可能逃往四川老家藏匿或投靠新疆塔城的哥哥蒲某均、广东中山的哥哥蒲某明、云南务工的朋友罗某的线索,蒲某很可能潜逃回了四川老家。
5月15日,符巨龙带着民警飞赴四川宜宾开展追逃。经多日工作,证实了蒲某曾经回过四川宜宾兴文县,解了蒲某的主要社会关系。通过对蒲某家里重要关系人的走访,符巨龙等去到嫌疑人家里,对嫌疑人的家人和亲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辅之以法,切实做解释和劝投工作,打消其家人和亲友的的顾虑,希望通过亲情规劝,打破嫌疑人的侥幸心理,敦促其早日投案自首。
蒲某有过贩毒犯罪的经历,具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案发潜逃后一直摈弃身份证件、银行卡和所有的电子和通讯设备不用,本人也从不与家里人联系,追逃工作一时没有了头绪,陷入僵局。
时间过去了两个月,终于峰回路转。7月15日上午10时,根据群众举报犯罪嫌疑人蒲某已经潜回老家兴文县僰王山镇。经询问得悉:蒲某已于7月15日离开兴文县去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打工,追逃小组驱车日夜兼程赶往云南省昭通市。
9月7日,追逃小组与昭通市公安局取得联系。蒲某已逃往江西省吉安市!追逃小组忘记了连日奔波的疲累,不在乎距离吉安尚有一千多里路程,立马驱车直奔江西吉安。
2013年9月15日11时许,追逃组在江西省吉安市公安局全力配合下,14时20许,抓捕时机成熟,迅速抢步上前将该男子抱摔在地,其他民警一拥而上合力将其控制。经讯问,蒲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4.23”故意伤害致死案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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