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双方为了“长途附加费”起争执,乘客一怒之下刺伤出租车司机。记者昨日从马尾区公安局了解到,经警方调解,受伤司机13日领到了7万元的赔偿款。
去年11月20日晚7时许,犯罪嫌疑人林某及妻子游某从台江区万达广场乘坐司机张某驾驶的出租车前往马尾。到达目的地名郡小区后,双方为“长途附加费”究竟是10元还是20元争吵不休。在争执过程中,情绪激动的林某从妻子手提的塑料袋中掏出水果刀,先后在张某的左大腿、小腿及手部捅了3刀后逃离现场。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伤情为轻伤。快安派出所接到报案后随即展开调查,动员犯罪嫌疑人林某的母亲及其亲属劝说林某投案自首。
林某日前向警方投案自首,并与受害人张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7万元。(本报记者 叶繁 通讯员 陈嘉佳)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