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初中文化程度的打工男子袁某,摇身变成了一家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商贸公司老板,而此公司其实就是一家“开票公司”。从2010年10月到2012年6月,该公司虚开税额已达上亿元。1月14日,袁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在兰州中院开庭。
据公诉机关调查,2010年10月,袁某接到好友“老徐”的电话,邀请其来兰帮忙。老徐称,他在兰州搞开发,急需人手,希望袁某能放弃工作、共同创业,并承诺每月工资3500元。随后,袁某辞职来到兰州与老徐一同创业。2010年10月26日,袁某与老徐共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骗取开票费,并成立了“兰州德新元商贸有限公司”。2010年10月30日,该公司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自此,该公司开始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勾当。从2010年10月至2012年6月,袁某找他人为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607份,金额达1.4亿元,虚开税额达2073万余元。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1292份,金额超过1.2亿元,虚开税额达2150万余元,均已申报给付税款。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袁某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找寻他人为兰州德新元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或者以兰州德新元商贸有限公司名义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高额税款,行为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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