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无营业执照,私人黑诊所擅自为孕妇引产,却发生意外。近期,岳阳楼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行医案,蒋某和江某分别获得应有的惩罚。
2012年1月10日,胡某来到某医院就诊,准备做引产手术,被接诊医师江某告知,因其无“计划外妊娠”证明,无法办理医院住院手续。在江某介绍下,胡某来到蒋某的私人诊所做引产手术。接诊后,蒋某先为胡某实施了术前准备措施,并要求江某于次日来到诊所为胡某实施引产手术,手术过程中胡某突然出现意外,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介绍,蒋某在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为他人进行终止妊娠手术,江某明知蒋某的诊所无营业执照,其本人无医生执业资格,仍应蒋某要求去诊所为胡某实施引产手术,导致胡某在诊所死亡的严重后果。两人在事发后均有自首情节,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记者 李佐通讯员 蒋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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