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慎将路人撞倒后逃逸,不料车上的年检标识暴露了信息。近日,陕西省勉县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赵涛。
2013年12月3日早上,赵涛驾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行至勉县新街子路段时,不慎将一路人撞倒在地,货车右侧大灯、挡风玻璃都撞碎了。见四下无人,他赶紧驾车逃离现场。
当天上午8时许,当地交警接到报警后赶赴事故现场,发现了被撞碎的挡风玻璃碎片上有肇事车辆的年检标识,便据此展开侦查,最后锁定了赵涛,并迅速将其抓获。
经鉴定,被害人系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勉县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意见认定,犯罪嫌疑人赵涛在此起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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