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校教师竟组织网络淫秽表演
本报南昌讯(记者陈璋通讯员王萍)南昌某高校教师孙某为牟取非法利润,竟招聘视频主播,组织网络淫秽表演。1月14日,南昌市中院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
45岁的孙某原本是南昌某高校一名教师,2010年3月,孙某在互联网上看到一条为某境外网站招客服女主播的广告。在详细了解网站的运作模式后,孙某申请做起了该网站的代理,先后招聘数位女主播进行淫秽色情表演,牟取非法利润。
2011年3月,孙某又在网上注册成为美国视某频聊天网站在中国的代理,继续招聘女性为视频主播。他组织人员在南昌和宁波的多处出租房内,通过淫秽色情表演视频吸引网民观看,获取高额利润。同年10月22日,经举报孙某终被抓获归案。
2013年8月1日,孙某一审以组织淫秽表演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2.5万元。孙某不服提出上诉,南昌市中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