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握好定位”。“政协不是权力机关,也不应该像权力机关那样运作。以‘监督’为例,监督不是权力行为。但开展民主监督,空间是很大的。”——市政协主席吉林
“对政协工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体会,我虽然时间不长,但也不例外。”昨天,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小组讨论现场,市政协主席吉林分享了自己对政协工作的感受,以及市政协2014年工作的重点与特点。
“做好政协工作,要把握好三点”
“政协发挥作用,不在解决问题的合法性环节,而是在解决问题的合理性环节。协商于决策之前——决策之前,政协要积极发挥作用,使解决意见的方案更合理。”
吉林在政协小组发言中明确表示“政协工作,大有可为”,“绝不会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思想”,“这样才符合社会的期盼”。
经过一年履职,对政协工作,吉林有了“个人的体会”。在他看来,做好政协工作,要把握好三点。其一,“要把握好定位”。“政协不是权力机关,也不应该像权力机关那样运作。以‘监督’为例,监督不是权力行为。但开展民主监督,空间是很大的。”其二,“把握好政协发挥作用的环节”。“政协发挥作用,不在解决问题的合法性环节,而是在解决问题的合理性环节。协商于决策之前——决策之前,政协要积极发挥作用,使解决意见的方案更合理。政协委员来自方方面面,可以代表社会各方面的声音。”其三,“要把握方式和方法”。“我刚到政协工作,就赶上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听到了方方面面的意见,也包括机关的意见。政协工作确实得注意方式方法。应该更多地依靠、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依靠机关干部。”
市政协将制定“提案办理”和“立法协商”办法
“适合专题协商,就专题协商;适合界别协商,就界别协商;适合对口协商的,就对口协商”,以推进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公开化。
据吉林介绍,北京市政协已经制定了年度协商计划,将增加委员协商密度,会开展丰富多彩的协商活动,“适合专题协商,就专题协商;适合界别协商,就界别协商;适合对口协商的,就对口协商”,以推进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公开化。
昨天,吉林明确表示,2014年,北京市政协会总结经验,制定新的民主协商办法,包括“如何进行提案办理”以及“如何参与立法协商”的办法。“这会是政协工作2014年的重点和特点”。
对自己言及的“立法协商”,吉林清楚地知道,一直存有不同看法。“搞不搞,看法都不一样。怎么搞,看法就更不一样”。就在去年11月,北京市政协首次实践了“立法协商”。
去年,中共北京市委发函,请市政协围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开展立法协商。市政协成立了立法协商领导小组,编印了5.2万多字的参阅资料,介绍北京市目前的环境以及立法等现状,和通知一起发给委员。在近一个月时间里,市政协32个界别全部参与了《条例》的立法协商工作。经过各界别及专家组的30次座谈会、265名委员的座谈参与,以及479名委员以邮件、传真、短信、电话等方式反馈,后经立法协商专家组,从委员近千条建议中梳理出数十条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报送了市委,“效果很好”。
在吉林的愿景里,新的一年,市政协“可以更开放一些”。“履职情况、履职效果,可以更公开一些。和社会各个方面,包括媒体,互动性更强一些。可以多向社会介绍履职成果,让群众了解政协、监督政协”。
希望有更多集体提案
吉林呼吁,“相较个人提案,在大家研究、协商基础上形成的集体提案,应该多一些”。此外,“希望不要集中在大会期间提提案,这样方便各部门分期办理”。
在吉林的总结里,2013年的政协工作,更多地带有“届首之年”的特点,“比如说如何继承,如何创新,如何打基础,如何健全组织体系”等。2013年过去了,吉林更深切地感受到“学习对政协工作的重要性”。“去年一年里,政协举办了6次报告会,围绕大政方针,围绕着国内改革发展形势,围绕着委员关心的热点问题等等。2014年,市政协将举办更多这一类的报告会”。
昨天在中共界别第一组的小组讨论上,吉林呼吁,“相较个人提案,在大家研究、协商基础上形成的集体提案,应该多一些”。此外,“希望不要集中在大会期间提提案,这样方便各部门分期办理”。
文/本报记者 朱玲 邹春霞
摄影/本报记者 袁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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