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月16日讯 2013年12月25日,正当福城郴州的百姓们都沉静在圣诞节的喜悦气氛里时,郴州市北湖区公安分局燕泉路派出所的民警们却接到一个民房着火的报警电话,公安民警与消防人员火速赶往现场,成功将火源扑灭并将杂房里的一名年轻男子救出。
2013年12月25日,犯罪嫌疑人蒋某与女友李某两人租住的房间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之后李某回了湖南临武老家。2014年1月4日中午,李某的父母、姑姑以及犯罪嫌疑人蒋某的父亲坐在一起商谈两人的感情问题,最后李某的父母提出让两人分开一段时间冷静处理这段感情,并收拾好女儿的行李准备回家。
犯罪嫌疑人蒋某害怕深爱的女友离开自己,趁屋里人不注意,将自己反锁在杂房内,从电脑桌上拿起一沓抽纸,又在旁边的化妆桌上拿起一本厚杂志,将杂志撕开,然后点燃杂志和抽纸,将燃烧的抽纸和杂志放在床架下烧床,准备利用纸张点火引燃被子自焚。
犯罪嫌疑人蒋某在居民居住点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涉嫌放火罪。2014年元月15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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