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集赌资,湖南茶陵县妇幼保健院收费员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79万多元。记者今日从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五年,追缴余某未归还的公款人民币264029.07元,发还被害单位。
余某,现年40岁,系湖南省茶陵县妇幼保健院收费员。2013年5月21日至2013年7月9日期间,余某在县妇幼保健院工作期间共计收取各项费用及预收费金额1303847.59元,其仅上交院财务或直接兑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款)其中部分款项金额共计509818.52元,另794029.07元被余某截留用于赌博或用于因赌博所借高利贷本息。案发后,余某已归还53万,并于2013年8月24日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余某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直至一审宣判前不能全部归还,造成单位实际损失264029.07元,应依法予以惩处;案发后,余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相关链接:
湖北罗田县数百教师罢课称补贴被挪用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