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聚焦海口>原创>

海南一男子违反《森林法》滥伐林木 被管制2年罚款2000元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4-01-20 21:23

  海口网1月20日消息(记者 朱佳莹)砍伐自家树木也违法?很多人对此非常不解。近日,万宁市大茂镇一名男子因滥伐林木罪被万宁法院判处管制二年,并处罚人民币2000元。

  去年8月12日,曾某桂向陈某养购得位于万宁市后安镇坡头村委会客园村坡地上的橡胶树林三亩。同年8月13日至15日间,曾某桂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雇请工人将该片橡胶林砍伐。经鉴定,被砍伐的橡胶树蓄积为21立方米。

  法院认为,曾某桂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时,擅自雇请工人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滥伐林木罪。故依照相关法律,做出上诉判决。

  承办法官介绍,在审理这类刑事案件的过程中,经常有人因为擅自采伐自己种植或购买的山林树木,涉嫌滥伐林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最后被法院判刑。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滥伐林木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种犯罪行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及自然生态平衡,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因此,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切不可超范围乱砍乱伐。

 

相关链接: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 琼海一园艺场老板被抓(图)

 

相关链接: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 琼海一园艺场老板被抓(图)
[来源:海口网] [作者:朱佳莹] [编辑:李文霆]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