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月21日消息(记者谈星余 通讯员陈松松 苏铭)15日上午,琼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涉外非法持有枪支案。新《刑事诉讼法》施行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海口市辖区内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涉外刑事案件由琼山区法院审理,这是指定管辖后琼山区法院审理的首例涉外刑事案件。
31岁的男子阮某是越南人,2013年6月10日16时20分,阮某携带行李箱在海口港汽车站买车票后过安检时被工作人员发现其行李箱内有枪型物品,遂将其控制并扭送至海口港客运派出所。民警在阮某的行李箱里缴获一支生锈的双管火药手枪。经海口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双管火药手枪认定为枪支,具有致伤力。检察机关以阮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对其提起公诉。
在审理该案时,琼山区法院为阮某指定了辩护律师,聘请了精通越南语的翻译人员,庭前送达给阮某的相关诉讼文书均是双语,开庭前15日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告知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涉外处及同级外事部门,并委托省高院司法涉外处通知越南驻中国使领馆,确保了阮某的各项诉讼权利,使庭审得以公正、顺利的进行。
庭审中,阮某承认了其携带枪支在海口港过安检时被发现及抓获的犯罪事实,表示愿意接受中国法律的处罚。
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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