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人民网报道了《海南一村庄680万元建村庙据称经陵水县领导默许》一事后,陵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许红梅为组长,由县纪委、审计局、人劳局等多部门联合组成的调查组对大墩村村庙建设进行调查。
经初步调查,大墩村是一个半渔半农的村庄,大部分村民靠出海捕鱼为生,历来都有到村庙祭海祈福的习俗,村中仍有三座公庙。随着大墩村新农村建设,该村整村搬迁到新址,三座旧村庙也将要拆迁。作为民俗传统文化,村民们仍旧非常重视祭祀庙神这一活动,故要求村委会在新村重新修建村庙,将三座公庙合为一体。2012年8月,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村中原来的三座村庙拆迁赔偿款用于建设新公庙。
据了解,该工程于2012年9月在海口公开招标,由海南建设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中标,村委会也在全村进行了公示,并与该公司签订合同,工程造价总额为3536662.99元。目前,该工程已基本竣工,大墩村委会已按合同规定向该公司支付90%的工程款。但由于施工方给出的村庙的竣工造价与合同签订的工程款有较大出入,双方对此协商不一致。对此,将提请相关部门对大墩村委会村庙造价进行审核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据调查,大墩村建新村庙是经本村村民代表会议议事通过的,系村民自治行为,根本不需要征得任何部门领导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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