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委昨天向各市县旅游委(局)、旅行社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企业把确保游客安全作为做好“黄金周”工作的首要任务,禁止各旅行社、导游安排旅游团队到消防不合格场所入住、游览和消费,省、市、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者按照《旅游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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