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准时拿到工资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1月23日,记者获悉,省委群众工作部会同省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加大解决农民工工资工作力度问题的通知》。
《通知》强调,各级群工、信访部门和各级人民检察院,要充分认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充分发挥行政、司法、监督部门的作用,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各级群工、信访部门和各级人民检察院,要采取多项措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一要落实责任,加大源头预防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多层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要深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重点单位开展调查走访,主动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协调主管部门切实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二要进一步加强与劳动监察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信息交流、情况研判、联席会议等形式,及时发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逃匿涉嫌犯罪的案件。三要加强引导,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注重向农民工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讲解法律法规适用条文,引导他们通过合法途径加强自身保护、运用法律武器理性维护合法权益。
全省各级检察院对于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要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严惩恶意欠薪等劳动用工领域犯罪行为;对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依法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对公安机关不及时立案侦查的,要监督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通过派员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加强跟踪监督等,确保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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