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智为”而非“见义勇为”
仔仔解救被拐儿童的主战场是网络。他通过网络聊天,用心理战术去和犯罪嫌疑人进行较量,取得他们的信任。
令人称奇的是,仔仔的解救尚无失手记录。“发现线索后,我最先找的是公安机关,不会直接与家长联系,甚至解救之后也不会跟家长联系。一方面是为了避为得到好处而解救的嫌,另一方面我不愿看到那种场景,我受不了。”
“我习过武,因此自己心理有依仗。但对犯罪嫌疑人,我从不以武力为基础。我不提倡‘见义勇为’,而提倡‘见义智为’。”
仔仔虽有一身好功夫,他非常清楚自己只是一个老百姓,没有执法权力,他必须让自己的志愿行为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否则一旦超越了权限,好事也会变成坏事。
仔仔凭自学研读了民事刑事多部法律,如《民法通则》、《刑法》等等。“犯罪嫌疑人可能对法律了解得非常透彻,在与他们打交道时,我必须要比他们了解得多一点,这一点必须谨慎。”初中只上过一个学期的仔仔却顺利通过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的考试。
和人贩子打交道,危险性大。为此仔仔更是专门研究了犯罪心理学。据媒体报道,一次,南方一家报纸报道他的事迹,还配了张侧面照。仔仔去和人贩子见面时,主动拿出报纸指着照片说:“我万一是这个人怎么办?”人贩子说,“那你就不会拿这张报纸给我们看,不可能。”
行动中,机灵的仔仔时而将自己伪装成女士,时而又化身为自己的“老公”,引诱人贩子上当。
仔仔的打拐志愿行动,不仅帮多个家庭找回了被拐孩子,也引起了公安部门的重视。2011年,他曾两次受邀到公安部参加“打拐”座谈会,介绍自己的打拐经验,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评价他“很值得敬佩”。
从那时起,仔仔转变了自己的打拐方式,不再轻易赴异地解救,而是将收集的信息及时汇报给公安部专项人员,再由他们布置给案发地的公安机关。“我是一名普通的志愿者,不能超越自己的权限,甄别完信息之后,反馈给公安机关,如果公安机关需要我的配合,我才能去。”
减少与人贩子的面对面,对仔仔来说不仅减少了危险,也减轻了很多经济上的负担,但他依然是解救行动的核心人物,经常通过网络和电话与人贩子周旋。
仔仔对付在逃人员从不以暴制暴,而是能劝服则劝服,有人问为什么,仔仔说他不是为解救而解救,而是希望通过自己的解救行为,让更多人关注并一起参与打击犯罪。
仔仔现在考虑的是:如何把之前的经验整合在一起,把志愿者联合在一起,间接引导更多的人去做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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