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昨天上午,被北京市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处分的李某某案律师周翠丽,向律纪处正式递交复查申请书。
据了解,今年1月18日,在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中,为王某担任二审辩护律师的周翠丽发微博曝光了律纪处对自己的《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书》显示,2013年10月7日至8日,凯泰律师事务所与王某亲属签订律师聘请合同,并指派周翠丽担任李某某等人强奸一案中被告人王某的二审辩护人。2013年10月31日,市一中院二审开庭不公开审理李某某等人强奸案。自2013年9月5日起,周翠丽陆续在其微博、博客上发布了案件当事人的通讯内容、会见笔录、侦查卷中警方拍摄的现场图片、律师的现场勘验报告,并以文字形式披露了有关案件情况、有关辩护人的辩护内容及有关鉴定结论,对案件现场视频进行了描述。周翠丽在宣判后情绪激动,“拒不接受审判长的规劝”,离开法院后主动“向聚集在法院外面的人”介绍庭审情况等。律纪处决定,给予周翠丽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并建议司法行政机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在1月23日、1月24日,周翠丽又在其微博贴出了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的一审、二审判决书。
昨天上午,周翠丽向律纪处递交了复查申请书,并拿到了律纪处一俞姓工作人员所开具的签收单。据签收单显示,周翠丽递交了两份复查申请,每份为4页。
“上次在网上发的那个辩护书,是我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写的,当时很气愤,觉得复查申请也没用,所以尽管知道自己是不对的,还是想把真相告诉公众,一赌气就发出来了,有点儿像大字报,”周翠丽称,对于此次向律纪处递交正式的复查申请,“是因为还怀有一点儿希望,争取一下(免予处分)。”
周翠丽在复查申请书中称,律协不应处分她,“律协应建议一中院处分法官,建议高法处分一中院。”
对此,北京市律协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针对李某某案律师违规违纪的调查仍处在申诉阶段,必须过30天申诉期之后,方可最后向社会和媒体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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