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许多人都已经回家了,但仍有不少行业春节期间照常营业,甚至比平时更加繁忙,加班待遇如何计发是不少人十分关心的问题。27日,记者从劳动部门获悉,大年初一到初三是法定节假日,如果加班要发3倍工资,初四到初七加班,可以安排调休,如不给调休,单位应发放2倍工资,也就是说,如果7天全部不休,职工最多可领到17天(3×3+4×2)的工资。
在海南省万宁市一家医院上班的李医生毕业刚两年,按单位的工作安排,今年她只能在单位过年。“在许多人踏上回家路的时候,坚守在医院的孩子伤不起。”李医生说,医院要求各科室每天都有人值班,科室本来让她初四到初七休假,但想想年后回家也没了过年的气氛,她就选择7天不休,为明年攒一个长一点的年假。对于加班工资怎么发?李医生表示,她并不清楚,只知道单位会发加班补贴。
据悉,春节黄金周是海南旅游最旺的季节,海南海口、三亚的酒店、旅行社的员工,7天假期都遭到不同程度的削减。其中旅行社年前放假较为正常,初三初四开始加班的比较常见,酒店为了提高员工春节上班的积极性,大多采用给员工发奖金或过年红包的形式留人。“我们酒店从服务员到管理人员,春节奖金在500元到两三千元不等。”琼海一温泉酒店的人力资源经理蔡女士称,发奖金一方面是为了让春节上班的员工有所回报,另一方面是期待员工节后能继续留在酒店,减少人才流失。
对此,海南省劳动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称,今年除夕没有列入春节假期中,放假日期从1月31日到2月6日。其中1月31日至2月2日是法定假期,法定假日是不能调休的,也就是说如果加班,必须支付3倍工资,如果上班不足一天,则应该按小时计算3倍工资。2月3日至2月6日加班,可安排调休、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不给调休、补休,则应支付2倍工资。前3天加班每天可得3倍工资,后4天加班可补休或得2倍工资,如果连续加班7天,单位又无调休计划,应该支付员工17天工资。同时要注意的是,年货和红包不能冲抵加班费,且除夕不再享有加班费。
算一算加班费:
算式:日工资=职工本人实际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
目前海口等一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9.9元;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0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9元;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9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8.6元。
以海口为例,如果职工领的是最低工资1120元,则加班7天不调休,应领到的工资为:1120元÷21.75天x17=875.4元。
如果按照2012年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338元计算,7天加班不调休,加班人员应领到的加班工资平均水平约为:3338÷21.75天×17=2609.01元。
相关链接:
国庆中秋连放8天假 海口加班族加班费至少965元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