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包工头因拖欠工程款制造爆炸身亡
家属成被告被索赔134万
追踪报道
泸西地产公司项目部爆炸案调查
尽管泸西一中迁建工程爆炸案嫌疑人王小平以自己的死,试图结束他与大老板刘志龙的恩怨,结束拖欠工人、机械租赁者等人的工程款,但在他死后,问题并未能够化解。
昨天,王小平生前雇佣的工人、机械租赁者等10人为讨要工程款,将他的亲人以及负责建设该工程的红河润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讨要拖欠的134.7万余元工程款。
案情回顾
因工程款扯皮包工头制造爆炸案
去年7月23日上午9点27分,泸西一中迁建工程项目部(即红河润龙祥地产公司工程项目部)办公室发生爆炸,造成犯罪嫌疑人王小平当场死亡、该公司经理刘志龙受重伤。
案件发生后,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该爆炸案系刘志龙(公司法人代表)与王小平(死者,湖南人)因工程承包款项支付问题引发。王小平家属称,地产公司认为王小平截留挪用了100多万元工程款,致使工人上门逼债,与公司管理层交恶,王小平感到屈辱却求助无门,最终做出了极端之事。
爆炸之后,王小平死亡,公司负责人刘志龙重伤。原先在王小平旗下工作的小工头和工人们在没有要到工钱后,只能纷纷离开工地另谋生路。但半年过去了,讨要不到工钱和租赁费用的当事人最终将8张诉状递给了法院。
王小平亲属
会偿还王生前所欠债务
要求地产公司先付清欠款
昨天,泸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其中的6起案件。原告方和第一被告王小平一方的家人均未请代理律师,只有第二被告刘志龙的公司委托了律师做辩护,但刘志龙本人并未到庭。
6起案件中,1起为讨薪,2起为讨要爆破款,3起为讨要机械租赁费用。在讨薪案中,原告认为,王小平的家人作为遗产继承人,应该承担王小平生前的债务。而地产公司,将工程发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王小平,因此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对此,王小平的儿子说:“只要是父亲签了名字的欠款,我们都认。”
王小平的家人对拖欠工程款一事并不否认,也愿意支付。王家人认为,之所以会拖欠工程款是因为第二被告红河润龙祥地产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工程款给王小平,并且否认王小平“截留了100多万工程款”,并表示,所拨付的工程款已全部投入到施工之中。所以要先理清王小平和第二被告之间的债务关系。
地产公司
欠的60余万元工程款
可拿来偿还工人工资
法庭审理了陈绍芳、詹金国、李建兴等人起诉两被告拖欠工程款、工资的案件。原告方认为,虽然王小平已经身亡,但拖欠的工程款应该由他的家人和房地产公司共同承担。其中,因房地产公司监管不力导致“工程款被挪用”,在此案中应该付连带清偿责任。
对此,红河润龙祥公司代理律师则认为,原告要求地产公司与王小平的法定继承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无事实依据和法律责任。该项工程总造价有520多万元,公司已经按约定先期支付了460多万,地产可以将剩余的60多万元拿出来赔偿。但剩余的工程款,公司方面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新闻延展
爆炸案当事人刘志龙首度现身讲述案情
王小平爆炸时距离自己1.5米
在开庭前夕,爆炸案当事人刘志龙与本报记者取得联系,介绍了案件经过和自己对此案的看法。被炸成重伤的刘志龙经过抢救,虽然保住了命,但左手被炸断两根手指,手臂骨折,身体左半边的神经受到创伤,左腿大面积植皮,目前鉴定为7级伤残。现在,他每周还得去医院做理疗。
刘志龙介绍,事发前他和王小平确实因工程款的“去向”问题发生矛盾,但没想通为何王小平会做出如此极端的事情。他介绍,事情起因是,事发前一段时间,王的工人突然来到他的办公室,称已经有几个月没发工钱了,要求他向王下发工程款。但刘认为,此前已按照合同要求,将总工程款的87%拨付给了王,正常情况下不应该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据此怀疑,王可能挪用了工程款。在去年7月18日,查完王的账目后,刘当着王下属的几个小组长质问王被其“截留”的100多万元工程款去哪了,但是王却回答不出来。自此,讨薪的工人开始不断向王讨要工钱,致使王对其心生怨恨。
事发过去了半年,刘志龙依然清晰地记得,爆炸前几秒钟所发生的事情。事发当天早晨,刘就想把10万元的工资发掉,于是就到办公桌抽屉里找剪子把捆钱的袋子剪掉。刘在拿剪刀的过程中看见王小平进入办公室,表情随和,双手放在夹克的外兜里。正当刘向王说:“你要说什么”时,离刘1.5米远的王身上突然发生爆炸。
尽管此事已经过去半年,但对于这有争议的“100余万元”的“去向”,相关部门也一直没有查清。
昨天审理的案件,泸西法院并未当庭做出宣判。明天,泸西县法院将继续审理余下的2个案件。
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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