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由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月17日通过,该《办法》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昨日下午,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领导与网友面对面,解读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郭爱生介绍,《办法》对交通事故现场的处置作了进一步细化,主要体现在两点,第一是明确规定了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拒绝配合的,或者是其他一些紧急的情况,交警部门可以强行委托相关单位来处置事故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其二是一些轻微的交通事故只要是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该要撤离现场,如果当事人拒绝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或者是发生次生事故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而对于车祸后不配合交警调查属肇事逃逸的问题,交警总队交通管理处副处长陈明介绍,公安部的104号令对此作了解释,但是这个解释在执法实践中还有一些没办法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一直是困扰基层交警部门执法办案的难点,也不便于及时打击那些故意回避或者逃避法律追究、不配合交警部门积极处理交通事故的行为。比如一些当事人发生事故后,把伤者送到医院就离开,再也不出面配合交警处理。像这种情况,如果按照公安部104号令,很难把它确定为逃逸行为。但是这种行为恰恰又是当事人不积极配合、不积极处理的行为,如果不打击,势必会助长一些当事人不配合交警部门的歪风习气。
低速车辆必须靠右行驶
交警总队秩序科科长吴红卫介绍,《办法》规定在道路建设时要建设非机动车道,这个也是一个亮点。
再一个就是对超限超载车辆,规定要在一些快速干道和高速公路路口设置监测超限超载车辆的设备,以后车辆经过的时候,就通过这个设备来检测车辆是不是超限超载,民警和公务部门再进行查处。这个也在《办法》里进行了规定,这也是借鉴了外国一些好的办法。
同时,对一些低速的车辆,比如大货车、清理车,规定必须靠右通行,这个也是一个亮点。因为很多大型车辆都占道行驶,影响了其他车辆的通行,所以《办法》规定必须靠右通行。
还有一个就是特别规定了公交车、出租车、校车的停车秩序的问题。现在在城市道路上,有一些公交车、出租车乱停乱放,或者停在站点时随意停很久,所以,《办法》规定公交车进入站点停车时必须依次停车,不准乱停,这个对违法停车做了明确的特别规定。他还表示,近几年,一些城市道路或一些公路上,有很多年轻人飙车,对飙车这种情况,《办法》也进行了规定,禁止追逐竞驶,而且赛车要经过批准,不能组织一帮人在道路上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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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警总队解读《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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