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8日消息(记者 谢舒)“海南省行政、执法公务用车应优先选用海马汽车,促进海南汽车产业,带动海南经济发展。”海南省政协委员韩乐泉说。
韩乐泉提交的《关于我省行政、执法用车优先选购海马汽车的议案》指出:行政、执法公务用车采购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之一,是体现当地城市、政府单位形象的载体。支持行政、执法公务用车优先选购本地汽车品牌,有利于促进当地汽车制造业的发展,从而促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带动我省工业的整体发展与提高,促进我省经济健康发展。同时,只有采购本地汽车品牌汽车,汽车生产环节的税收才能在我省缴纳,也增加了地方税收。
韩乐泉说,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行政、执法公务用车,多优先选购本地汽车企业的量产车型,河南、甘肃、郑州市、广州都出台了有关方面的规定。“经测算,汽车生产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地方附加税的综合税收约为汽车销售价格的8.3%。另外,一般有35%的汽车零部件是本地企业配套的,他们所纳税收约为汽车销售价格的3%。故地方政府购买当地产汽车,可以增加税收约为汽车销售价格11.3%。”
海马汽车作为海南唯一一家汽车制造企业,海口市出台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在不造成浪费的前提下,逐步换乘自主品牌公务车。海口市龙华区也做出对应《办法》的决定。但相比较其它地区,政府支持使用本地车作为行政执法用车的政策力度还不够,实际效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韩乐泉建议,海南省政府应出台相关支持海马汽车发展的意见,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海马汽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国有企业购置配备行政执法等公务车的,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海马汽车产品。鼓励出租车公司更新使用当地生产的汽车。对购买海马汽车作为我省各市县出租车的用户,经政府同意,当地县市财政给予每辆2000元的补贴。落实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政策,对全市汽车报废后更新购买海马汽车的,除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外,经政府同意,市财政给予每辆1000元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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