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三亚一高校学生冯同学等6名学生向记者反映,他们6人寒假期间在三亚时代海岸原味主张餐馆做假期工,但是直到现在,工作已经结束,餐馆却一直没有发出工资,每次找餐馆支付工资,都会被餐馆以各种理由推脱。
据冯同学介绍,她是三亚一所高校的大二学生,6人当中还有从外地来到三亚做假期工的学生,几人都是从网上看到的招聘信息,就前去餐馆进行了简单面试后上岗,当时几人并没有与餐馆签订任何协议,餐馆方面只是口头称一天的工资为70元,工资在离职后进行结算。
从1月2日开始,冯同学等6人就先后在原味主张餐馆开始工作,一直到2月6日,因为学校将要开学了,几人便向餐馆提出了辞职并结算工资,然而餐馆方面却称冯同学几人损坏了员工宿舍的大门,需要进行修复后再结算工资。
冯同学称,宿舍大门并不是他们几人破坏的,但是他们为了能够拿到工资,向朋友借了1000多元把宿舍门修理好了。到了2月8号,宿舍门修好后,再去找餐馆结算工资,餐馆称待确认宿舍门确实修好了,48小时内便可结清工资,然而直到今天,他们几人仍没收到工资。
记者致电原味主张餐馆的柳店长,柳店长称并不是餐馆不愿意支付工资,而是冯同学等6人突然说辞职,会给餐馆造成损失,并且冯同学等人损坏了宿舍的大门,要修复后才可以结算工资。当告知冯同学等人已经将宿舍门修复好了时,柳店长表示只要检查清楚了,就会将工资支付。
据冯同学介绍,他们6人根据先后工作时间的不同,可分别拿到1000到3000元不等的工资,总计一万元左右。2月11日,在无奈之下,冯同学等人投诉到了三亚市劳动部门。
接到投诉后,三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河东大队符大队长在了解事情后与原味主张餐馆进行了协调,店方保证将会在2月13日前将6人的工资结算完毕。
针对此事,符大队长告诉记者,由于大学生假期兼职打工不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根据有关规定,在校大学生利用假期时间兼职并不视为就业,因此不适用于《劳动法》,而因为没有针对大学生打工的特定法律,一旦发生纠纷,大学生只能通过其它法律途径寻求保障,维护合法权益的难度就会加大。他建议,大学生做兼职时,可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协议,以保障在出现劳务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留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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